2021年—2022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街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2021年—2022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街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2021年—2022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街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工程


2021年—2022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街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B003-F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21年—2022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街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工程,已列入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1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街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工程。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工程内容:实施尚德大街、德胜大路、金丰大街、聚德大街等主干路绿化景观设计提升,以及街道两侧休闲广场、雕塑及景观小品、桥体美化、公交站点等设计工程。(作业任务量以招标人任务通知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2021年—2022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街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工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配合及配合竣工验收及备案),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通知单为准。

2.4工程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5 服务周期:2021年3月3日-2022年12月31日。

2.6计划投资:10000万元。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及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6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现行相关入吉规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公示页;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7)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第3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齐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创客大厦A座501室

联系人:林工

电话:180*****875

监督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完成2021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街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工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配合及配合竣工验收及备案),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通知单为准。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0.00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标签: 提升 示范区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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