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厂3、4号电除尘改造为电袋式除尘器EPC二次招标公告
化肥厂3、4号电除尘改造为电袋式除尘器EPC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化肥厂3、4号电除尘改造为电袋式除尘器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CW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化肥厂原有电除尘装置内改造建设。改造内容为对原静电除尘器进行电袋改造,即对电除尘前三个电场进行检修、保留电除尘器功能不变,后部末电场电除尘阴阳极构件拆除,改造为袋式除尘器。规模:除尘器入口烟气量: 333077m3/h,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 160~200℃。计划施工工期45天,计划施工开工时间为2013年10月。建设地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化肥厂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除尘器改造所有的工作,包括保留的前部电除尘器的检修、改造工程的设计、涵盖本项目改造工程中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投运工作。 除尘器改造所有的工作,包括保留的前部电除尘器的检修、改造工程的设计、涵盖本项目改造工程中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投运工作。 | |||||||||||||||||||||||||||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环保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资质至少有3项近三年同类装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符合项目申请人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业绩均有3项近三年同类装置的业绩。 | |||||||||||||||||||||||||||
四. 资格预审方法 | |||||||||||||||||||||||||||
有限数量制 | |||||||||||||||||||||||||||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3年03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3年03月15日 18时30分00秒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 时,在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210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电汇时在用途中注明:化肥电袋除尘项目)。 (3)、需E-mail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电汇凭证的扫描(传真)件后1日内发送。 (4)、不接受邮购。 | |||||||||||||||||||||||||||
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10时00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210室,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七.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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