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教育局《新华字典》招标公告
昌宁县教育局《新华字典》招标公告
昌宁县教育局《新华字典》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昌宁县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采购昌宁县教育局《新华字典》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通过性价比综合评审择优选定供应商,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欢迎国内各合格供应商前来谈判竞标。
一、谈判项目名称:昌宁县教育局《新华字典》采购【招标编号:TRZBC2013-12】
二、谈判采购内容:
1、商务印书馆2011第11版《新华字典》共44809册;(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响应要求: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整体响应;
3、承包方式:采购、运输(交货到各项目学校)、上下车、保险、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全费用包干;
4、供期:20日历天;
5、交货地点:昌宁县各项目学校;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正版;
3、竞标人必须是具有本项目组织、实施能力的出版社或经销商;并从事免费教科书服务工作三年及以上。
4、报名时请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发行免费教材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如投标单位不是所投出版物的出版社,须提供所投出版物的出版社出具的能保证本次采购的新华字典销售及供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本次采购同一供应商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参加。
四、投标人报名时提供:请按第三条:“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五、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2013年03月07日上午8时00分至2013年03月13日17时30分、节假日正常上班),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园丁小区大门东侧)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谈判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谈判当天提前1个小时接受谈判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4、谈判文件提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六、其他事项(以下名称及账号不能省写):
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
联系人:杨女士
七、本次采购项目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通过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采购单位:昌宁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保山市财政局向东100米处)
联系人:杨女士 杨先生
电话:0875-******* 传真:0875-*******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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