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九复线南庄段工程—0.4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九复线南庄段工程—0.4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130*****212
工程名称 南九复线南庄段工程—0.4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分类 设计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电力工业建筑安装工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构成
招标内容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法人:广东电网公司

2、招标单位: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3、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资金来源:外委资金

4、工程名称:南九复线南庄段工程—0.4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5、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6、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7、项目批准文号:佛供电生〔2013〕4号

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曦达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9、工程概况:南九复线南庄段工程—0.4kV线路迁改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总投资约为88.907万元。

10、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并保修期满止,包括:勘察、规划报建、设计、预算书编制、竣工文件编制、竣工报建、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保修期的保修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自购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

11、预计发包价:81.615万元。

12、工期: 计划总工期65个日历天,计划3月30日开工,6月4日完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13、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cn/)、(/)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二、报名条件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且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及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需已在投标单位合法注册且执业有效的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设计负责人须具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电网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的任一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报名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报名起止日期:2013年 3 月 7 日10时00分至 3 月 13 日17时00分(共五个工作日);

9、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玫瑰西路15号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三、资格预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本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可从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确定正式投标人: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等于5家时,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5家时,则按“资格预审择优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前5家为正式投标人。不足5家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和资格预审时间(报名截止日)、地点及接收人

时间:2013 年 3 月 7 日 10 时00分至2013年 3 月 13 日17时00分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601室 接收人:谢立莹

联系电话:****-********

四、招标文件售价:正式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招标代理(盖章):广州曦达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 3 月 6 日 日期:2013年 3 月 6 日

资格预审文件


招 标 人: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招标代理:广州曦达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 1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

1.总则 5

2. 资格预审文件 6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6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7

6. 通知和确认 7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7

8. 纪律与监督 8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

第二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9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0

1. 审查方法 12

2. 审查标准 12

3. 审查程序 12

4. 审查结果 13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4

封面 15

目 录 16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1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8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19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21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 22

六、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汇总表 24

七、2010年至今企业已完同类工程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26

八、拟派项目经理2010年至今已完同类工程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26

九、企业重合同守信用证明 27

十、认证体系: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7

十一、综合评价:2010~2012年度已完工程回访、保修等服务评价,竣工结算、施工进度评价等证明文件 27

十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27

十三、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27

十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8

十五、其他材料 28


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南路1号

联系人:陈工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曦达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01室

联系人:谢立莹电话:****-********传真:****-********

1.1.4

项目名称

南九复线南庄段工程—0.4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佛山市

1.2.1

资金来源

外委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00%

1.3

建设规模、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南九复线南庄段工程—0.4kV线路迁改工程,总投资约为88.907万元。

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并保修期满止,包括:勘察、规划报建、设计、预算书编制、竣工文件编制、竣工报建、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保修期的保修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自购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5个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达标投产。

设计方案:满足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设计深度和技术标准。

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保修期:1年

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南方电网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公司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1.4.1

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且具备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及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需已在投标单位合法注册且执业有效的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设计负责人须具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电网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的任一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3.1.1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1年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0~2012年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0~2012年

3.3.1

签字、盖章要求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封面页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正副本均须原件。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1.2

封套上写明

南九复线南庄段工程—0.4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单位名称:

4.2.1

申请截止时间

2013年月日16时00分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601室

4.2.5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2013年月日09时30分至11时00分;14:30时至16时00分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5人及以上单数

5.2

资格审查方法

有限数量制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2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利益关系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的;

(10)有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电网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的任一资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包括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4)近年财务状况表;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工商股东登记等材料的复印件。

3.2.4“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1.2封套上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组建。

5.1.2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通知和确认

6.1通知

招标人以书面传真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2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5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申请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2.2

详细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

符合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3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100分)

一、项目负责人(24分)

1职称:高级得5分,中级得2分,初级得1分。

2业绩:2010~2012年度完成类似工程5个或以上得19分,3-4个得12分;1-2个得6分;无类似项目经验得0分。

二、类似项目业绩(20分)

1.2010~2012年度完成类似工程5个或以上得20分;3-4个得10分;1-2个得5分;无施工经验得0分。

三、财务状况

(10分)

1.2011年财务年终报表显示的净利润500万元以上得5分,100万元至500万元得3分,100万元以下得1分,亏损为0分。

2.2011年财务年终报表显示的净资产1000万元及其以上得5分,500万元至1000万元得3分,500万元及其以下得1分,亏损为0分。

四、信誉

(7分)

2010~2012年度重合同守信誉证明有则得3分、无则得0分。

获得奖项:曾获得国家级奖项4分,曾获得省级奖项2分,曾获得市级奖项1分,不累加计分。

五、认证体系

(9分)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项3分、共9分。

六、综合评价

(30分)

2010~2012年度已完工程回访、保修等服务业主评价满分10分,扣分级差2分;

2010~2012年度已完工程结算响应评价满分10分,扣分级差2分;

2010~2012年度已完工程施工进度评价满分10分,扣分级差2分。

说明:

1、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任何虚假和隐瞒,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类似项目业绩”应列明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报告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列明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开竣工时间、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4、“财务状况”中财务报表应提供201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5、2010~2012年度安全考核证明需地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或省网公司或市供电局确认;

6、“获奖业绩”提供2010~2012年度工程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记分一次;

7、条款前加注“Δ”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如以上项目有任何一项得0分,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参加资格预审择优;

8、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计分。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4投标申请人的选取办法

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单位达5家以上时,则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选择前5家为正式投标人。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评分

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5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3.4.2各投标申请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各投标申请人打分的平均分。

4.审查结果

4.1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5个的,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封面

南九复线南庄段工程—0.4kV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四、财务状况表

五、已完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七、2010~2012年度企业已完同类工程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八、拟派项目负责人2010~2012年度已完同类工程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九、企业重合同守信用证明

十、认证体系: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一、综合评价:2010~2012年度已完工程回访、保修等服务评价,竣工结算、施工进度评价等证明文件

十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十三、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十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五、其他材料

(注:第一至九及第十二项为必备条件,缺项应说明原因。)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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