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1平滕线(平邑段)路基、小桥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S241平滕线(平邑段)路基、小桥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S241平滕线(平邑段)路基、小桥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241平滕线(平邑段)路基、小桥涵工程 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山东省财政厅以 鲁交规划﹝2012﹞156号文批准建设,路基、小桥涵工程由县财政出资,招标人为平邑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滕路路基小桥涵工程起点位于平邑县城乡客运站,终点位于邹城界,全长32.0325公里,总投资约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3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6项目编号:PY2013GC014(施工标)。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任职资格、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外地施工企业需出具进临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申请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 5日至3月 1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6:30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平邑县政务大厅(莲花山路西段)二楼中介服务区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请于2013年3月 5日至3月 1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到平邑县政务大厅(莲花山路西段)二楼中介服务区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到平邑县公路管理局领取。
5.3申请人在递交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条件的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9:00时,地点为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邑县朝阳路西首与西环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邢村立交桥西凤凰城凤鸣
一路交汇处 山庄58号
联系人:刘朝晖 联系人:英晓静
电话:188*****678 电话:****-********、156*****611
电子邮箱:ldztbb@126.com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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