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警服政府(成衣部分)(第7~23包)招标公告

2013年警服政府(成衣部分)(第7~23包)招标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2013年警服政府采购项目(成衣部分)(第7~23包)招标公告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2013年警服政府采购项目(成衣部分)(第7~23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2013年警服政府采购项目(成衣部分)(第7~23包)
项目编号:BJJQ-2013-03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21、826
采购数量、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十七包:(详见附件)
第十八~二十三包:(详见附件)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第7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警帽生产企业”和“特警战训帽生产企业”,且同时具备“大檐帽、女呢帽、女布帽、便帽、大檐凉帽、女凉帽、栽绒帽、特警战训便帽、特警战训贝雷帽”的生产资格。
4、第8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警服生产企业” ,且具备“衬衣(含夏执勤服)”的生产资格。
5、第9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警服生产企业”,且具备“常服”的生产资格。
6、第10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警服生产企业”,且具备“春秋/冬执勤服”的生产资格。
7、第11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警服生产企业” ,且同时具备“单裤(裙子)”和“常服或春秋/冬执勤服”的生产资格。
8、第12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警服生产企业”,且同时具备“作训服”的生产资格。
9、第13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警服生产企业”,且具备“多功能服”的生产资格。
10、第14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鞋类生产企业”,且同时具备“普警单皮鞋”和“普警皮凉鞋”的生产资格。
11、第15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鞋类生产企业”,且同时具备“普警棉皮鞋”和“普警毛皮鞋(靴)”的生产资格。
12、第16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鞋类生产企业”,且同时具备“胶鞋”和“雨靴”的生产资格。
13、第17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警用服饰生产企业”,且同时具备“内腰带头或内腰带皮件”和“外腰带头或外腰带皮件”的生产资格。
14、第18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特警战训服生产企业”,且同时满足所投分包内各品种的生产资格。
15、第19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特警棉针织服装生产企业”和“特警毛针织服装生产企业”,且同时满足分包内各品种的生产资格。
16、第20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特警装具生产企业”,且同时满足所投分包内各品种的生产资格。
17、第21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特警战训靴生产企业”。
18、第22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 “特警棉针织服装生产企业”中“特警战训短袖T恤衫(吸湿排汗网眼针织布)”生产企业。
19、第23包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特警棉针织服装生产企业”中“特警战训针织内衣(冬季)”生产企业。
20、《关于2011年度全国公安机关警服产品质量统检第一批检查结果的通报》(公装财传发[2012]47号)、《关于2011年度第二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2012]99号)、《关于2011年度第三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情况的通报》(公装财传发[2012]133号)文件中,统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具有对应品种的投标资格。{《关于恢复2011年度第一批警服产品质量统检部分企业生产资格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2]124号)、《关于恢复部分企业有关品种生产资格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3]10号)文件中恢复的企业除外}
21、《关于取消部分警服目录生产企业生产资格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12]149号)文件中,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有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3月07日起至2013年03月27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五层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开户行帐号:9112 0154 8000 12262
开户行行号:3101 0000 0132
样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样品递交时间:2013年03月28日上午09:00-10:3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3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包装规定的样品恕不接受,并将失去投标资格。
样品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3年0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甲3号通用国际中心B座5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萍、刘倩、贺晓燕
联系方式:****************-***、821、826
传真:********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递交样品及签署保密协议的授权)、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检查。经检查合格,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权限内容须至少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递交样品及签署保密协议的授权);
3、 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03月07日

附件:警服7~23包.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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