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设备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县医院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设备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县医院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设备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质检所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弘之翼竞磋(货物)2021-001
项目名称:县医院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设备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159*****48986 code-am014biditemname editdisable single-line-text-input-box-cls>县医院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设备的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6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2)供应商所投医疗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3)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进口设备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质检所6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晏县人民医院
地 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
传真:/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7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弘之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0楼120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298/20212/3edf52bd-d964-418c-88fe-41515a496cf8">县医院院前急救能力提升设备的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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