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资溪泰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关于寻求砂、石供应商合作的竞选公告
资溪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资溪泰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关于寻求砂、石供应商合作的竞选公告
资溪泰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泰丰搅拌站)定于2021年2月22日上午10时在资溪县交易中心举行关于砂石供应权的竞选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1日16:00止
报名地点:县城投公司(城西大道万通中心A栋五楼508)
供应期限:2年
二、报名条件
本次竞选只允许企业参加报名,参加报名的企业应具备机制砂、碎石生产加工及销售的资质。
三、保证金缴纳
户名: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资溪县支行
账 号:3605 0111 0703 0000 0054
②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溪县支行
账 号:9360 0601 0000 6000 17
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资溪县支行
账 号:1511 2065 0920 0033 279
金 额:15万元(人民币拾伍万元整)
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1日16:00时。(备注: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在附言内注明“砂石保证金”,不备注的取消竞选资格。)
四、竞选要求
1、本次竞选为公开竞选。凡能够符合要求的均可参与本次竞选活动。竞选人需自行承担其因参与本次招竞选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当地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参加报名的企业,需提供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公司信用证明(查询“信用中国”,截图打印盖公章)、产品近一年带有MA标志的合格检测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书。
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下,需要竞选人在竞选书里详细说明:(1)竞选人供货运输服务方案、供应能力说明(2)遇问题需解决的响应时间的承诺书(3)竞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4、本次竞选要求竞选人须经工商注册,并审批通过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竞选人必须是机制砂、碎石生产厂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竞选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选,否则,相关竞选均被否决。本次竞选不接受联合竞选。
5、本次竞选要求符合要求不少于三家,若实际竞选人少于三家时,此次竞选活动终止。
五、竞选说明
1、计量方式:按过磅计量方式交货。其中机制砂由方量转化为吨位的系数为1.6,碎石由方量转化为吨位的系数为1.5。
2、质量及验收标准:参与竞选的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泰丰搅拌站对机制砂及碎石的要求,满足混凝土性能和设计要求,满足竞选文件中所列的相应条件。
3、价格:本次竞选的物资价格为供应商运到泰丰搅拌站现玚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机制砂及碎石的出厂单价、税费、加工费、试验费、服务费、装卸费及运杂费、利润等。该价格确定后,不予调整。
4、供货期限:本次竞选物资具体供货期限、批次及使用量根据搅拌站现场的实际需要,以竞选方现场采购部负责人电话通知为准。竞选人要具有随时保证现场需要的供货能力
5、交货:满足竞选文件中所列的相应条件,中标人负责将机制砂或碎石运送至搅拌站现场。交货时,竞选人在现场过磅计量,检验数量,同时进行批次取样检验,并办理相关的货物交接手续。
6、结算:竞得人每月15日向公司采购部办理上个月物资的结算手续,并出具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7、付款:公司在结算手续合规明晰后,承诺该月底之前对供应商相应货进行付款结算;
六、确定供应商
1、参与竞选的各供应商针对机制砂按每方单价进行第一轮密封报价;现场通报从低到高前三名报价的平均价格,之后各供应商针对机制砂按每方单价进行第二轮密封报价,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从低到高报价前三名的供应商竞得泰丰搅拌站机制砂及碎石的供应资格。特别注意,以上报价均不能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取消竞选资格。
2、销售价格认定:按入选的供应商第二轮报价平均价格作为机制砂销售价格,碎石价格在机制砂销售价格基础上下调10元/方。
3、竞选结束后,泰丰搅拌站签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供应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竞选人。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与竞选人联系确定后续的供应事宜,并签订供货合同。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功竞得但不履约的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上缴国库。未竞得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账号返还。
七、资溪泰丰混凝土有限公司须向县交易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5400元整。
八、本次竞选活动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等部门监督。
九、联系人:陈峰 151*****732
资溪泰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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