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北广场C1地块商办110KV变电站外墙板及内墙板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火车站北广场C1地块商办110KV变电站外墙板及内墙板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110变电站内墙板及外墙板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上海火车站北广场C1地块商办项目110变电站内墙板及外墙板工程

招标单位(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冯德生

联系人:崔鹏 联系电话:131*****977

发出日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目 录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招标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工程专业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七、投标须知

八、开标须知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附件

十一、补充条款


第一章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 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 投标人应具备贰级资质且在沪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专业分包,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投标人必须能满足上海市合同备案要求。

1.2.2 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 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 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_上海火车站北广场C1地块商办项目总承包工程;

2.2工程地点:_上海市静安区东至普善路、南至中兴路、西至恒丰北路、北至现状沪太路;

2.3 建设单位:_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2.4 承包方式:采用清单固定综合单价的专业分包形式;

综合单价固定且不可调整,综合单价为一次性单价包死,包含人工费、所有材料费(甲供材的部分除外)、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设备进退场及场外运输、材料和设备的场内水平运输及二次倒运、专用工具费、缺陷修复费、水电费、成品保护费、所有保险费、措施费(内含系统施工、预埋预留、垃圾清运、现场用于搭拆施工用架子、后期服务等费用)、超高结构的人工超高费(如有)、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深化设计费(如有)、材料检测费、检验试验费、加工费、安装费、第三方检测费(如有)、验收费、安全监督费用、试运行费、地下障碍物清除、扰民及民扰、环卫、城管、交通、风险、保洁、协调及完成本分包范围工作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所有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全部费用。

2.5施工面积:279000平方米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分包自行勘察 。

3.2现场机械配置:塔吊、汽车式起重机、地泵或汽车泵 。

3.3生产、生活区设置:

3.3.1甲方不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若使用需分别签订使用协议,费用由乙方承担。

3.3.2甲方不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乙方需搭设现场的仓库等生产设施,按甲方的总平面图要求进行搭设,费用乙方自理。

3.3.3场地内工人住宿条件:有偿提供工人住宿,一房8人,租金3000元/间/月。

3.4临电:招标人只提供 二级电箱;其余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3.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根据上海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参加该工程招投标的单位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4.2 招标范围:上海火车站北广场C1地块商办项目人防连通口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

4.2.1工作内容:乙方负责完成内墙板外墙板有关的工作,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和施工图纸(详见附件)为准。

4.2.2甲方供材料、设备:塔吊。

4.2.3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甲供材料不含的辅材如:混凝土养护用塑料布、覆盖膜、三级电箱、铁钉、、铁丝、扎丝、电焊条、油漆、软管、电线、加工区电缆、刀卡、塑料套管、钢筋垫块、保护层垫块、冲击钻、吹风机、各类手推车、料斗、振动棒、振动器、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木工加工设备、照明灯具、马凳、模板脱模剂、养护剂、冬雨季施工所用材料等,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等全部由乙方提供。

4.2.4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4.3 工期目标:

4.3.1合同工期天数:天;

4.3.2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 月15 日。

4.3.3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 月1 日。

4.4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满足业主合同要求,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上海市地方标准。如果上海市地方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按上海市地方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工程质量奖项要求:整体工程需满足“白玉兰奖”验收标准。

4.5 安全要求:符合上海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其中,安全防护还应遵照《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沪建市管〔2006〕91号)》规定执行。

4.6 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达到上海市文明施工现场标准、施工场地内按照企业CI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第三方及公司季度考核安全文明检查)

4.7 其它目标:达到我公司局观摩标准,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8 机械设备供应:除塔吊、汽车式起重机、地泵或汽车泵由甲方供应外,其他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浇筑振捣机具、电焊机、场内材料倒运机械、人工辅助工器具等。

4.9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由招标人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中标人领取安全帽

、安全带、安全马甲及门禁卡时需缴纳押金200元(其中安全帽押金50元,安全马甲押金50元,安全带押金50元),退还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按成本价扣除20%的磨损费无息返还,门禁卡扣除10元工本费。中标人需服从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办理门禁卡需缴纳50元押金,退场时收取10元成本费。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及门禁卡没在安全部领取的,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

4.10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4.10.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4.10.2 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面履行总包与建设单位的总承包合同、招投标资料,因此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 元整,签订合同同时提交招标单位项目部,不提交者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第六条 工程专业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6.1结算原则:

6.1.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形式,承包方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计算出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对应固定综合单价之和减去各项奖罚即为承包方最终结算金额。

6.1.2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非甲供)、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结算时不另外计取费用。

6.1.3措施及风险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对施工的影响确定风险系数,并计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材机费用上涨、水电配合、结构处理等。此部分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单独计取。

6.2本工程分包工程执行月度结算的原则,乙方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报送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甲乙双方结合实际工作内容是否最终完成的情况对分包进行月度结算,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月度正式结算。发包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乙方于每月20日上报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工程进度及工程量统计报表,逾期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工程进度款领取要求,双方于2日内完成核对并办理月度结算。

6.3支付方式:

6.3.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

6.3.2月度结算:

月度结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均要进行月度结算,乙方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报送已完成工程量。甲乙双方结合实际工作内容是否最终完成的情况对分包进行月度结算,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月度正式结算。每道支撑拆除拆除清运完成,经招标人组织有关人员及部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次月支付至上月累计确认已完成工程量金额的70%

6.3.3结算与支付

本合同支撑拆除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完成为准),相关工程资料全部移交完毕,甲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到位的情况下,30天内支付至已审核工程价款的80%;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完成与业主的结算工作后支付至乙方结算价款的 95%, 预留结算价的 5 %作为工程保修金。以工程通过验收并正式移交业主,招标人与业主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满两年后无息支付 5%。工程保修金发票须在支付工程款至 95%时一并开具,否则招标人有权延期付款。

结算总额=∑按施工图计算完工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他增项-其他应扣款项。

第七条 投标须知

7.1投标文件组成:

7.1.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业管理手册、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给施工队长(与投标书中人员保持一致),标书中要包括施工队长的目前在施工程情况介绍,并附相应项目经理的推荐证明材料及施工队长证复印件。

7.1.2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架构名单,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施工过长城杯金奖工程,专业分包企业近期所施工工程质量、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相关资料一览表;

7.1.3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上海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7.1.4投标报价;

7.1.4.1投标方通过对招标方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每家投标单位须分别按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清单的描述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规则,以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施工劳务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7.1.4.2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与业主及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1.4.3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

7.1.4.4投标报价中还应考虑结构施工中遗留的问题;

7.1.4.5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中标后面试通过人员未经项目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7.1.4.6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7.1.4.7投标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于中标后即按合同造价的10%上交甲方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如年底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甲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10万元作为罚款;

7.1.4.8乙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248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专业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7.1.5劳务项目投标书(一正两副)详见附件一;

7.1.6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7.1.7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建设部荣誉称号”、“中国建设鲁班奖”称号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7.1.8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第八条 开标须知

8.1本工程于线上开标。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9.2本工程按云筑网评标文本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9.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9.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9.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9.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9.7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必须是在上海市备案、注册的人员)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联系人:崔鹏 电话:131*****977


标签: 分包 专业 内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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