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服务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服务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服务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服务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二、项目编号:ASZX-2021-KWG002号
三、项目序列号:-
四、项目联系人:张丽晶
五、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服务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2.项目预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费最低限价为218万元/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最终以中标价格为准,中标单位需在每月10号前向招标人支付当月出让费,具体支付比列及方式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3.项目概况
(一)特许经营权名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服务特许经营权
(二)招标单位: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三)特许经营规模: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规划城市道路停车泊位1273个(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四)特许经营权的主要内容、范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了听证会,并已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特许经营企业,按管委会或其授权部门确定的位置,由中标单位负责在经营期限内相关人员、服装、配套设备养维护费用,并按月交纳特许经营权出让费用。中标单位向社会提供普遍、连续、无歧视的停车服务,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公安局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发改办 [2019) 293号) 印发 “关于印发《安顺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执行。经营期限届满后,管委会或其授权部门收回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实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监督。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无条件向管委会或其授权部门移交所有停车设施、设备,聘用人员由特许经营者自行安排,妥善处置。
(五)特许经营期限:2年,采用1+1模式(特许经营权协议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每年履行协议期间,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政策文件调整(如市、区两级统筹实施智慧停车项目)等不可抗力因素,招标单位将提前15天告知中标单位并终止此协议,中标单位将无条件支持或退出,并终止相关协议,据实交纳相关经营权出让费用)
4.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次项目服务或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厂(商)家的合法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停车管理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未在当地注册的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登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成立分公司;
5、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是无保留意见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法人投标时也须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被授权代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⑥提供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截图;
注:以上材料开标时须提供①-⑥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须提供①-⑥项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材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2月 4日00:00至2021年 2 月 11日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2月 25日上午11:00分
十一、开标时间:2021年 2月 25日上午11:00分
十二、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北二环交叉处东南角)
十三、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下午16:0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支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进行交纳,各方式保证金交纳方式如下。
3.1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2号)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0〕33号)要求,对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现场进行真伪验证。
3.2在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的,须通过系统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手动上传至系统(操作指导: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未上传的,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同时凭证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至招标人、监督人处进行审查核验。(提交的凭证原件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
3.3基本户保证金缴纳流程简介:投标人须在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保证金缴费登记操作(通过“缴费”功能),并获取到9位缴费码(2位字母开头,7位数字结尾),在银行业务单附言中正确无误地写清9位缴费码(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存入,不得分多次缴纳,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缴费综合查询”功能随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4.法律规定时限内,评标结束之日起,无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况的,招标人或中介代理机构在9个工作日内未发起退款申请的,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及第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四、PPP项目:否
十五、招标单位名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迎宾路与黄果树大街路口附近
招标单位联系人:肖光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82*****046
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十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市东郊路92号(老印刷厂内)
项目联系人:张丽晶
联系电话:****-********
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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