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卡伦湖生态新城项目2.1期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卡伦湖生态新城项目2.1期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详情

招标预告名称:长春卡伦湖生态新城项目2.1期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02-2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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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复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卡伦湖生态新城项目2.1期/总承包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我司将在近期组织长春卡伦湖生态新城项目2.1期总承包工程的招标工作。现将具体的招标项目信息和入围要求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和要求:
1、项目名称:长春卡伦湖生态新城项目
2、工程地点: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大街与机场大路交汇
3、项目简介:长春卡伦湖生态新城项目2.1期(本项目建筑业态有:4栋18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5.7万M2 (具体以开发商实施要求为准)
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2.1期项目地库,10#、11#、15#、16#楼图纸范围内所含主体结构工程及地下室、二次结构工程、粗装修工程、常规机电工程的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的配合管理等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本次招标内容划分标段为1个标段。
中标原则:先投技术标,经评选技术标合格进入商务标;第一轮商务标总价最低排名前3家进入第二轮商务投标,第二轮商务标最低价者中标。详见“评标办法”。
6、工期要求: 暂定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暂定工期,最终以合同为准)
7、付款方式:7.1付款方式:
(1) 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 所有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商业承兑汇票/保理/工程款抵房,或前述几种的组合;
(3) 本工程按以下里程碑进行中期进度款的支付:
1、11#楼主体结构至1层顶板(含地下室及基础);10#、15#、16#主体结构至4层顶板; 2、主体结构至11层;
3、主体结构封顶、内外砌筑完成;
4、内外墙抹灰完成;
5、工程经政府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中期支付申请单提交及审核要求:按以上确定施工节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经政府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额的85%,获得竣工备案证书,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若结算完毕时,发包人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返还,则暂缓支付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额的结算价款,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额返还给发包人后,再行支付。
(4)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满2年后支付结算价的3%,质保期满5年后支付余款)。
(5)发包人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须扣除指定承包人违约罚金等(如有)应扣款项后进行支付,且承包人须按扣款前金额开具发包人工程所在地税务当局认可的一般计税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上述之支付,均以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且先行向发包人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当局认可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其中,在申请上述(3)款之结算价款时,首先应提供合同结算总价全额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
(7)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可接受保理;若采用保理支付方式,分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配合完成保理相关工作,因保理产生的手续费、保理开具额外发票对应的税款等额外费用(暂定为5.5%,实际发生支付时按实际费率计算)由发包人承担,不计入合同总价,但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结算总价中。
(8)若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的支付方式,则商票总额控制在合同总造价的30%。
(9)若采用工程款抵扣房款的支付方式,则抵房款总额控制在合同总价的10%。具体扣款条件为:“发包人按需求在任一付款节点采取抵房方式付款,发包人财务按发包人需求在应付款中扣除抵房款后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抵房款不超过当期付款总额;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房源中挑选所购房屋,按当时的市价与发包人签订购房合同,抵房款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以现金补足。”
7.2履约保证金/保函: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缴纳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金额的10%提供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8、投标保证金:100万元,收款人信息(名称:长春复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卡伦支行及账号:****************052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暂定)日期为:年月日,未缴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予入围。投标保证金缴纳应使用公对公账户支付,不得接受现金或保函、不得使用非投标主体的私人或其他账户支付。
二、入围条件:
1、公司资质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注册资本金要求: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涉外的加上等额外币);
3、投标人公司业绩要求:自公告发布日往前五年内同类工程业绩2个及以上。至少有一个已通过竣工验收,可接受招标人考察;(如近3年内与2019年全国销售前100强的房地产公司合作同类工程业绩2个及以上或与复地有良好合作过的同类工程业绩2个及以上优先入围);
4、项目经理:需保证委派2名项目经理(其中1名备选),且均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金按5万元/次处理;
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作为项目经理承接过同类工程业绩2个及以上;
6、接受招标人付款方式和投标保证金要求;
7、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与本项工程履约相关的各项资质和资格均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因为没有被政府职能部门处罚而造成无法履约或合同备案等情况;
8、投标人投标联系人和项目经理均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能够提供社保等有效证明;
9、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以开具合同全额9%税率发票。
10、其他特别要求;

三、评标办法及重点说明
1、评标办法
a、先投技术标,经技术标评审合格的单位进入商务标投标;
b、技术评委根据技术评分结果对于进入商务标阶段的投标人在系统上进行技术询标及回复工作,询标完成及完成技术评标报告后,才可进行商务投标;
c、如确因技术条件、内容变化等问题需要修改第二轮商务标清单的,则第二轮商务标的有效投标单位须再增加一轮投标。如招标内容、范围、工程量等发生重大变化,经招标人评估,如影响价格变化超15%,则原招标废止,需重新组织招标。除前述特殊情况以外,投标人允许进行2轮商务报价;第1轮报价后,仅最低3N家(N=标段数量)可以得到商务询标及第2轮报价的机会;在商务询标过程中,投标人仅需对质询问题进行回复,不可在询标过程中调整投标总价;待所有质询工作完成后,招标人才会发出允许第2轮报价的要求;
d、定标原则:最低价者中标。
2、重点说明
如非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主动在每一轮报价较前一轮报价有无因降价超过如下比例的,或无因涨价的无中标优先机会。最后一轮报价后,投标人撤回报价,视为废标。
前一轮投标价后一轮报价较前一轮报价降幅
总价≤500万元8%以内含8%
500万元<总价≤1000万元 6%以内含6%
1000万元<总价 5%以内含5%
3、除特殊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对入围条件的各项要求,均针对投标人。投标人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资质可视作投标人资质。
4、同类业绩:指投标人独立承接过住宅类总承包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项目。需备案的业绩,在政府系统需可查验。项目业绩的时效从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投标人网上注册,网址https://ep.fosunproperty.com:8888/Default.aspx,针对公告进行项目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2、投标人需提供一份与网上注册资料一致的文件装订本(按照招标人格式要求),在报名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交给招标人;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时;
4、招标人联系信息:
招标人及联系部门:成本管理部
联系人:马葆玖
联系电话:189*****359
邮箱地址:mabaojiu@forte.com.cn
办公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大路6088号万豪东方D栋写字间-2105室
五、招标人投诉部门及联系人
招标采购平台服务热线:********09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zhaobiaots@fosun.com
廉政督察部联系人:沈先生 邮箱:5198@fosun.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项目所在地:长春

服务分类:土建总承包类

预计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1-03-10 ~ 2021-03-10

发布时间:2021-02-03

招标负责人:马葆玖

联系电话:189*****359

电子邮箱:mabaojiu@fort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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