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系统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系统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系统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华融湘江银行常德分行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名称)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华融湘江银行常德分行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系统建设项目
二、拟采购货物、服务的说明:(标的主要内容、需求) 1、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项目软件系统:本软件支持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支持POS刷卡,支持电子凭证与纸质票据补开等,提供统计查询等业务功能;提供二维码主扫方式接口,支持缴款人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完成扫码付;提供HTM5功能页面接入“我的常德”APP,实现“我的常德”APP缴费功能;实现县直中、小学执收管理系统与省财政收缴平台的互联互通,完成系统实施与部署、系统部署与培训(本次建设含津市市一中、津市市三中、津市市职教集团、津市市德雅中学、津市市火花幼儿园等)2、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项目硬件设备:外形2U,内存4GB+4GB(内网主机和外网主机各4GB),6个千兆电口,隔离卡LR-757511Z I211网络芯片,吞吐量》500Mbps,标配提供文件交换、数据库访问和同步、视频交换、组播代理、访问交换等功能模块。3、津市市非税收入线下扫码付系统:进行软件系统维护,就津市市非税收入线下扫码付工作,完成相应财政端非税征管系统升级、维护及实施工作。4、第三方收单合作机构: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接入管理的微信、支付宝等新型移动支付渠道完成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业务。
三、拟定单单一来源供应商的名称:湖南比特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软件供应商)、津市市蓝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硬件供应商)、长沙和诚志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扫码付系统供应商)、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第三方收单合作机构)
四、单一来源理由: 1、本项目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是津市市财政局在与我行对接前,已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完成了本项目软件系统以及硬件设备合法合规的采购流程。2、长沙和诚志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扫码付系统软件供应商,与津市市财政局合作多年,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相关技术与服务要求,为满足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因此选择其作为供应商。3、第三方收单合作机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与津市市财政局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双方已有合作基础。考虑到系统一体化应用、兼容性、数据无缝对接、后期维护等,需要满足津市市财政局对相关服务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因此选择其作为供应商。
公示期自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9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招标事项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xiongqianlin@chamc.c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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