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合作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合作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网进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要求,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自2020年1月13日起发布采购公告的所有采购项目均须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网(https://zbb.cqcet.edu.cn/)供应商登录处进行供应商网上报名,不再接受现场报名(第一次报名的供应商须先进入本网站“供应商注册”处注册,再在本网站“供应商登录处”进行报名)。请供应商按照认真阅读采购(招标)文件第一篇内容,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报名,否则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
采购(招标)文件有此要求的: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供应商须同时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网(https://zbb.cqcet.edu.cn/)供应商报名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益嘉 李娟
地址: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7栋7312招标办公室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办)受(学校信息化处)的委托,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合作运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校园网租金及网络设备折旧损耗与能耗补贴最低比例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期限 | 备注 |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合作运营服务项目 | 60% | 无 | 3年 | 无 |
校园网租用及网络设备折旧损耗与能耗补贴最低比例:是指合作运营总收入中校方占比,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筹资金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以下条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信部颁发的有效的《********" target="_blank">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具有互联网高带宽运营和接入服务资质及能力;
3.具有固话和移动通信运营和服务资质及能力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10日登录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网(https://zbb.cqcet.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网(https://zbb.cqcet.edu.cn/)“供应商注册”入口注册,如已注册请直接登录系统报名。
2.登录系统后在“我要报名”入口选取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附件(附件包括:(1)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采购与招标项目报名表;(2)营业执照副本;(3)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附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注:相关附件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网 (https://zbb.cqcet.edu.cn/)最新通知栏目里下载。
(二)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2月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10日(注: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四)投标地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室(南校区4306室)
(五)投标起止时间:2021年2月19日北京时间14:00-14:30
(六)开标时间:2021年2月19日北京时间14: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https://zbb.cqcet.edu.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①)。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款规定处理。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标办
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023)******** 136*****940
(二)采购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化处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268
手 机:186*****575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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