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10KV供电工程(二标段)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10KV供电工程(二标段)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5]1551号文件、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4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观景口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银行贷款资金、市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观景口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电工程(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
2.2 建设规模:观景口水利枢纽水库总库容1.52亿m3,主要受水区为重庆市茶园鹿角组团,灌溉面积为5.01万亩。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确定本工程等别为II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水库大坝、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进水口及提水泵站等,次要建筑物包括生态放水管调流阀后集水沟等。
五布变电站至观景口泵站10kV线路,全长10.107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50万元。
2.4 招标范围:五布变电站至观景口泵站10kV线路,全长10.107km,其中架空绝缘导线4.728km、钢芯铝绞线5.379km、电缆线路0.204km。另外新建电力排管180m、直线井2座、转角井1座。工程量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2.5 工期要求:工期50日历天,工程质保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有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应同时包含以下内容:
(1)电压等级在10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工程;
(2)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观景口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新天泽国际总部城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7室 |
联系人: | 张先生谢先生 | 联系人: | 霍先生文先生李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5*****261159*****958 | 联系电话: | 189*****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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