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物流分公司零件智能物流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智慧物流分公司零件智能物流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分公司零件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36-Z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分公司零件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1-220174-04-01-148014,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最终用户(合同签署主体)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分公司零件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包含上述内容的建筑、安装、市政及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并提供技术交底、施工及验收阶段设计配合、参加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工作。

(2)各类审批审查工作的文件制作提供及调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规划审批及并联审批、施工图规划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含抗震、节能审查)、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查、施工图设计园林审查、施工图设计劳动安全卫生评审、防雷审查、绿色建筑审查及海绵城市审查等与本项目设计工作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查工作。

2.3建设地点:

项目涉及2个地块,其中新建物流库位于长沈路与安顺路交汇的解放智慧物流公司第二发送站区内,南邻长沈路,占地面积约为34832㎡。现有地面为沥青混凝土铺装地面。

另一地块为兴顺路与东风南街交汇的安顺路库区,硬化面积约60000 ㎡。现有地面为简易硬化地面。

2.4建设规模:

(1)厂房建筑面积14544.89平方米;

(2)三号库主体尺寸189m×88m;其中,厂房160m×72m,柱顶标高分别为23.5m、8.4m、4.2m(生活间);雨棚尺寸分别为156m×8m、72m×8m、136m×8m、72m×21m,柱顶标高为6.5m。建筑物由入库区、存储区、出库区、辅房、雨棚组成。

(3)充电间20m×9m;柱顶标高6m。

(4)安顺路整车存放区60000㎡包括地面硬化、厂区照明、雨水管网、消防外网工程。

(5)包含厂房及生活间一般土建、设备基础特构、装饰、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天然气、压缩空气、照明、配电、自控、通信及本项目涉及道路、绿化、广场、外网等工程。

2.5设计服务期限:项目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计、图纸审查及修改工作。

2.6质量标准:整个设计阶段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械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涉及市政、绿化、消防设计等不具备专业资质部分,可依据本技术文件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两年不得亏损。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主师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在同类或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

(2)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并提供身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要求提供设计管理团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主师或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师、设计管理流程说明、职称、业绩等,商务代表;

(2)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须按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鉴于目前疫情情况,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wangying82@faw.com.cn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及社保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体现全部股东信息)、“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采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帐号:********04001)的方式,汇款后需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2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在发售期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 系 人:徐艺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王莹

联系电话:****-********/166*****565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帐 号:****************166

行 号:********012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7@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长春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39@qq.com


标签: 物流中心 智能 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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