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钠厂实验室设备检定招标公告
制钠厂实验室设备检定招标公告
一、比价项目名称
制钠厂各车间实验室设备检定项目
二、项目概况
检定质量管理室、氯酸钠车间、三氯异氰尿酸车间、热动力车间实验室各类设备
三、项目地点
在质量管理室、氯酸钠车间、三氯异氰尿酸车间、热动力车间的实验室。
四、比价范围
本次比价的前提是由于电子天平,酸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浊度计、箱式电阻炉等设备涉及化验参数的准确度。都需及时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方要具有营业执照、计量授权证书、CNAS证、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能够出具检定证书,报价单应按照我们统一制作的表格。同时应具有以下条款:
(一)投标方有义务配备有资质的检定/校准人员和相应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依据国家相关检定规程、规范、标准和程序,开展现场检定/校准业务,确保检定/校准数据准确可靠,保证结果溯源性和有效性。
(二)投标方应在进入甲方现场检定/校准开展前7个工作日告知现场检定/校准具体时间,并在计量器具有效期截止前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定/校准工作。
(三)投标方高度重视并遵守甲方告知的计量器具状态和安全操作须知,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规定,检定/校准现场必须按甲方规定穿戴统一工作服(长袖、长裤)、安全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对甲方设备及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工作等,得到许可后方可后开展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乙方随意进入甲方现场开展相关工作时,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投标方应当保护甲方的专利权、所有权以及商业机密等技术成果。
(五)投标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自身承受能力和职责范围的各种要求。
(六)如属送检仪器,投标方应当于收到检定/校准计量器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指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完成检定/校准工作。
(七)投标方对出具的检定/校准计量器具的证书以及甲方要求保密等事项负有义务。
(八)需外送至其他检定机构的技术服务,检定/校准费按中标价收取,外送/送检的计量器具,由于投标方保管不当或操作失误造成甲方计量器具丢失或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报名及比价文件的获取
报名所需材料: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亲自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计量授权证书、CNAS证、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需盖公章)。
3、登记后领取比价文件:比价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4、投标地点:内蒙古阿拉善乌斯太经济开发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钠厂综合管理室2室。
5、开标地点:内蒙古阿拉善乌斯太经济开发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钠厂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拟定于2021年2月20日(北京时间)
7、联系人:刘涛电话:184*****344
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潘玲霞 电话:13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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