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20年冬季救助物资增补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衡阳县2020年冬季救助物资增补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衡阳县2020年冬季救助物资增补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4日

衡阳县2020年冬季救助物资增补政府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2020年冬季救助物资增补政府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1

大米

优质晚稻米

17.5

100185

2

菜籽油

一级纯正压榨菜籽油,5升/桶

800

99600

3

棉被

规格1.8m*2.2m,5公斤/床

750

182025

合计

383475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序号

原采购编号

原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

地址

1

HYX2020-A111

湖南角山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县西渡镇海垅村、小井村交汇处

2

HYX2020-A110

湖南誉湘龙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镇3号

3

HYX2020-A112

湖南省衡岳云科贸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乐福小区1号楼204室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确保低保、特困供养、脱贫对象等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我局已于2021年1月5日,对2020年冬季救助物资进行了采购。目前,因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年底走访慰问脱贫人员扩面增多,现根据救助物资发方情况,原采购的救助大米、菜籽油、棉被已严重不足,我局急需增补救助物资尽快投入物资发放工作中,时间非常紧急。原竞争性谈判合同金额如下:大米*******元;菜籽油996000元;棉被*******元;各项物资添购金额未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等关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拟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公示期限:自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10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阳县民政局

衡阳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地址:衡阳县春风路31号

衡阳县向阳路59号

联系人:贺先生电话:139*****117

监管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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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救助物资 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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