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门式起重机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门式起重机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门式起重机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CRCC-2501W-2021-012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轨道二工区项目经理部所需物资设备,深圳地铁16号线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7】6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轨道二工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部所需设备(门式起重机)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就施工现场所需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1.2.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正线全长约29.2km,本工程连接大运新城、龙岗中心城、坪山站及坪山区等地区,实现龙岗中心城与坪山区之间的快速联系,起点为大运站,主要沿黄阁路、龙平西路、龙平东路、深汕路、站前路、规划昌盛路、深汕公路、东纵路等地段敷设。本工程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设车站24座,其中换乘站共10座。全线最大站间距2194m(龙东村站-同乐村站),最小站间距710m(文化中心站-坪山围站),平均站间距1230m。设置田心车辆段一处,田心车辆段咽喉区、运用库、联合检修库等区域均为上盖开发,车辆段接轨站为田心站。
我工区正线铺设范围新屋站(含)~田心站(设计终点),里程Z(Y)DK34+280~Z(Y)DK39+150(暂定),正线9.74km,道岔6组,另含正线延长线、出入段线4.054km及田心车辆段17.06km,道岔38组及线路标志、车挡安装等附属工程。
2.2采购内容:采购的设备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与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轨道二工区项目经理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62号添富工业园),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汇款账户详见招标公告8项)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件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我方指定邮箱。经我方初步审核(即不在中国铁建供应商黑名单),在发售标书截止日之前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到投标单位的指定邮箱。
4.2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00-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10:00,地点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桂花岗东2号)。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届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时间:2020年2月22日上午10:00。
6.2地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桂花岗东2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采购与招标网 https://
3.中国铁建设备采购网 https://ece.crcc.cn/homepage/index.jhtml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及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轨道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62号添富工业园
联系人:马海涛
联系电话:177*****600
邮箱:********0@qq.com
收款单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行坪山支行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轨道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2021年2月4日
附表一
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MD01 | 门式起重机 | 台 | 16T-(20-30)m A3 (可变跨) | 2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深圳地铁16号线轨道二工区铺轨基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Y237散屋村公交站) | 500 | 2000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符合采购设备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资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相关产品相应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无严重质量问题的通报及不良反映。 3)供货能力要求:供应商有5年及以上的经销经验,能提供附表三内所有设备及其部件的能力,提供时间周期:2021年3月1日到达交货地点。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的设备需要有合格证,特殊材料要有质量检验证书等检验资料。 6)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2018~2020)具有深圳地铁至少1个及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包安装、报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合同,提供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在最近3年(2018~2020)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必须具有市政特种设备的安装、报验资质),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质量、供应、安全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竞谈人。 |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2501W-2021-012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 包件号 | ||
联系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邮寄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月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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