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博物馆海口市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海口市博物馆海口市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口市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 ||
品目 | 货物/文物和陈列品/文物/可移动文物/其他可移动文物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博物馆 | ||
行政区域 | 海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4日11: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2月25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 | ||
预算金额 | ¥11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洪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博物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博物馆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羊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洪工、****-******** |
项目概况
海口市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CT202102-165
项目名称:海口市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采购预算:116万元
预算金额:********">116万元
项目地点:海口市。
服务周期:********">采购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
二、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项目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一、文物库房环境测控系统 | ||||
1 | 多功能空气质量变送器传感器 | 台 | 1 | 检测内容:Vocs、温度湿度、二氧化碳、光照度、紫外线传感器 参数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
2 | 文物库房环境测控系统 | 套 | 1 | 1.监测功能:实时监控温湿度及有害气体的实时状态,监测传感器工作状态正常与否,进行实时监测和显示;对现场温度、湿度及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和显示。 2.调控功能:对库房内的精密空调及空气净化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 3.报警功能:登录监控软件系统,当设备出现故障(如:温湿度传感器无法连接)、设备监控的内容超出范围(如:温度过高)等报警情况时,系统界面的右下角会弹出一个报警弹窗,当恢复正常后弹窗消失。 4.数据分析功能:监测数据实时显示、数据报表生成、数据可视化 5.管理权限功能:针对不同的管理人员划分相应的管理权限 |
二、环境调控设备 | ||||||||||||||||||||||||||||||||||||||||||||||||||||||||||||||||||||||||||||||||||||||||||||||||||||||||||||||||||||||||||||||||||
1 | 除湿机 | 台 | 1 | 1..名义除湿量/(kg/h):>3.0 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0.60 2.一般要求:金属制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电镀件表面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剥落、针孔,不应有明显的花斑和划伤等缺陷;各零部件安装应牢固可靠,管路与零部件不应互相摩擦碰撞;保温层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且无毒、无异味并符合GB8624中难燃材料(B1级)的要求;制冷系统零部件的材料应能在制冷剂、润滑油及其混合物的作用下不产生劣化且保证整机正常工作。 3.温度适用范围:20~32℃。 4.名义除湿量:除湿机的名义工况实测除湿量应不小于除湿量的95%。 5.低温运行结束后,蒸发器的迎风面上不应有冰霜。 6.噪声:除湿机的噪声值(声压级)应不大于70/dB(A),不带风机的除湿机不考虑噪声。 | ||||||||||||||||||||||||||||||||||||||||||||||||||||||||||||||||||||||||||||||||||||||||||||||||||||||||||||||||||||||||||||||
2 | 净化机 | 台 | 1 | 1.去除空气污染物:细菌、可吸入颗粒物、甲醛 2.洁净空气量:净化器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得90% 3.洁净空气量(CADR)/(m3/h):不小于100 4.净化效果:净化效果恒定,不造成二次污染 5.噪音:小于70/dB(A) 6.风量:大于30m3/h 7.净化效能:不低于D | ||||||||||||||||||||||||||||||||||||||||||||||||||||||||||||||||||||||||||||||||||||||||||||||||||||||||||||||||||||||||||||||
3 | 文物专用恒温恒湿精密空调 | 台 | 1 | 温湿度控制 标准温度调节范围:17~28℃ 最大温度调节范围:5℃~40℃ 标准湿度调节范围:45%~50% 最大湿度调节范围:40%~60% 温度控制精确度:±5℃ 湿度控制精确度:±10%RH 高能效:高效压缩机、风机。 大蒸发器,高循环风量,高显热比,可将空调制冷量有效利用与库房内的温度调节。 压力控制:连续式冷凝压力控制功能。 强力除湿:进行主动空气含湿量调节,避免湿度到上限或下限之后调整。 多种加湿模式:水质适用范围广泛,可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可根据馆方情况选配多种加湿系统。 | ||||||||||||||||||||||||||||||||||||||||||||||||||||||||||||||||||||||||||||||||||||||||||||||||||||||||||||||||||||||||||||||
4 | 高显色荧光灯(防UV) | 支 | 8 | 高显色荧光灯管, | ||||||||||||||||||||||||||||||||||||||||||||||||||||||||||||||||||||||||||||||||||||||||||||||||||||||||||||||||||||||||||||||
三、珍贵文物保存微环境调控设施 | ||||||||||||||||||||||||||||||||||||||||||||||||||||||||||||||||||||||||||||||||||||||||||||||||||||||||||||||||||||||||||||||||||
1 | (一)恒温恒湿文物储藏柜 | 台 | 1 | 1规格:根据文物库房现场情况定制 2控温范围:15-25℃; 3.控湿范围:30%-60%RH; 4.温湿度控制:降温、加温、除湿、加湿一体智能化,全自动控制 5使用电源:AC 220V 50Hz; 6使用环境:<0℃-40℃;10%-80%R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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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要求
服务周期:采购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
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以保证优质的服务质量为服务目标,不得恶意低价竞标。评审中,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要求,以及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政府采购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
关于小微企业(供应商)产品参与投标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型、微型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发布),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发布),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对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对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人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法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以采取承诺制);1.3具有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博物馆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博物馆
联系方式:羊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
联系方式:洪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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