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复合缆招标公告
光电复合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光电复合缆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主要对新疆联通2013年度工程中高压直流远供系统中使用的光电复合缆进行招标,建设地点包括全疆16个本地网。该项目采购预算约为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分别加盖公章;
3.2、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并提供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3、潜在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为5000万元(含)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能按照招标方要求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潜在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经审计通过的最近年度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6、潜在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信息产业部2000年第2号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1]632号文件《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7、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省或市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3.8、潜在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国内三家通信运营商(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均有销售记录,且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并提供相关正式合同复印件,合同份数不限。
3.9、潜在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设备等,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0、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工信部或信息产业部入网认证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例如中国泰尔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3.11、潜在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需提供厂商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3.12、潜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质量管理ISO9000、环境保护ISO14000、健康安全OHSAS18000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13、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新疆设有办事处并具有良好的供应支持能力,必须提供提供2013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房屋购买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及办事机构人员情况表;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潜在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及其附属机构等有任何关联;
3.16、潜在投标人必须是2012-2013年度中国联通光缆(普通、带状)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
3.17、如满足以上资格预审条件,其它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根据各潜在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销售业绩、驻疆机构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取排名前5名的潜在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
3.1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择优制,择优选择满足资格条件的5个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3年3月11日至2013年3月15日,每日上午11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新疆联通公司七号楼507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上必须有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原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5.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3月22日18 时0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新疆联通公司七号楼507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168号新疆联通公司
技 术 咨 询: 崔剑雄
电 话: 130*****997
联 系 人: 何妍妍
电 话: 156*****408
电 子 邮 件: heyanyan@chinaunicom.cn
2013年3月4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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