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网招]九江市柴桑区石门安置房电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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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石门安置房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九江市柴桑区石门安置房电梯工程经柴发投资字【2018】99号文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九江市柴桑区石门安置房电梯工程;
2、项目地址:九江市柴桑区石门安置房;
3、本项目投资:约288.1万元;
4、建设内容:九江市柴桑区石门安置房电梯,共计10台;
5、招标范围:完成所需电梯设备的制造、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钥匙工程)及不少于 2 年的保修售后服务;
6、资金来源:区财政;
7、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2、所投电梯需为以下品牌:奥的斯(中国)、奥的斯机电、蒂森克虏伯、东芝(中国)、华升富士达、日立(中国)、上海三菱、通力(中国)、迅达(中国);
3、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制造A类资质;【对于2019年6月1日(含)后已换证企业,根据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按国家市场监管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附件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4、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还必须在江西省设立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站点并提供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站点营业执照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文件;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必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代理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2项资质为B级及以上;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必须提供与所投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必须为代理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只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纸质化评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23日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web/)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九江市柴桑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单位:江西正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2*****377
监督单位:九江市柴桑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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