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803ZB041037
项目名称:某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某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共分8个包件,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参与投标,并对所选投的各个包件独立投标。投标人须对选投的单个包件内所有医疗设备全部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单个投标人可同时兼中多个包件。
各包件采购内容如下:
包件一:酸化水系统、洗眼装置、腹腔镜冲洗泵、腹腔镜器械、宫腔镜镜体采购项目
包件二:手术显微镜系统、手术器械1批(包含常用手术器械和常用腔镜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包件五:红外线治疗仪、蜡疗仪、运动康复单元、生物信息反馈治疗仪、微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包件六:超声骨刀机、牙科综合治疗椅采购项目
包件七:晨检仪、高压注射器采购项目
包件八:腹腔镜手术器械、手术LED头灯、手术床、无影灯采购项目
包件十二:动态血糖检测仪采购项目
包件十三:小型压力灭菌器、心电监护仪(带CO2监测)采购项目
上述医疗设备具体采购数量、需求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质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外商(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活动,避免围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性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5.其他资格条件:销售型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涵盖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制造型企业提供涵盖所投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登记表。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6.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设备生产企业公章(非国内生产厂家可提供含本服务区的总代理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领取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被授权人作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证明(在本单位最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5)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承诺,无论是否最终参与项目开评标,无论能否中标,都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向无关第三方透露,不在网上传播,并愿意承担失泄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加盖单位公章)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3)(4)两项内容法定代表人现场购买的无需提供。
售价:¥6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90号小白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物资采购站
地址:红宝石路20号
联系方式:张露王天擎
185*****912 178*****5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方式:蒋丽萍、朱海红
***-*********8034、
139*****201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露王天擎
电话:
185*****912 17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