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单梁起重机比价文件

电动单梁起重机比价文件

电动单梁起重机比价文件
  • 中航西飞
  • 发布时间:2021-02-04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价文件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动单梁起重机
2.数量:2台
3.原产地: 中国关境内
4.到货周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第二部分 应价须知
一、要求
1.应价方须承认比价文件的合理与合法性,遵守本次比价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比价文件中应价方的各项义务。
2.应价方对比价文件如有疑问,立即告知采购方。
3.应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份应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应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应价方应将应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有效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5.应价方应对应价文件进行逐页小签,应价方未按要求由其授权代表在应价文件上逐页小签将导致其应价被否决。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价文件无效:
6.1应价文件未按规定密封者;
6.2 应价文件未按照要求逐页小签的;
6.3 应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6.4 应价文件未按“第四部分比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者;
6.5 应价文件逾期送达者;
6.6比价文件中带“*”的指标为重要指标,偏离1项即导致作废,若未提供技术资料支持或提供的技术资料无法支持的,视为偏离。其他一般指标的每1项偏离,其评比价将在报价基础上增加1%,一般技术指标的偏离超过3项者(不含3项)将导致作废;
二、应价方告知
1.凡被列入“航空工业黑名单”及采购方 “供应商禁入名录”的,不得参与采购方选商及定价。
2. ? ?应价方在选商及定价、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采购方“供应商禁入名录”,在解除其黑名单及禁入名录之日前禁止其参与采购方相关项目的选商及定价:
(1)? 在选商及定价过程中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等行为的(相关联公司一并纳入供应商禁入名录);
(2)? 联系人或参加选商及定价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采购方的项目进度带来影响的;
(3)? 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的;
(4)? 选商及定价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按照采购及响应文件内容签订合同的;
(5)? 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采购要求的;
(6)? 项目验收过程中,出现两次以上验收不合格的;
(7)? 向采购方有关人员馈赠礼品、礼金等有价证券,价值未超过200元,情节较轻的;
(8)? 拒不按采购方有关要求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
(9)?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
(10)与采购方存在法律诉讼的。
3. ?应价方在选商及定价、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采购方“供应商禁入名录”,并在5年内不得参与采购方相关项目的选商及定价:
(1)? 在选商及定价过程中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应价的行为(相关联公司一并纳入供应商禁入名录),并对采购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2)? 联系人或参加选商及定价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采购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3)? 非法转包、违约分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4)? 合同履约过程中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或相关凭证的;
(5)? 合同履约过程中擅自变更、终止履约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业务的;
(6)? 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7)?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等不诚信的;
(8)? 向采购方有关人员馈赠礼品、礼金等有价证券,价值200元以上不足1000元,情节较重的;
(9)? 存在损害采购方利益行为的;
(10)?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方相关规定的,情节较重的。
第4条 ?应价方在选商及定价、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采购方“供应商禁入名录”,并被永久限制参与采购方相关项目的选商及定价:
(1)? 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如对采购方从事选商及定价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价值超过1000元,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的;
(2)? “信用中国网站(
(4)?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
三、资格文件
1.应价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供货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应价文件的一部分,并对下面要求做出响应:
(1)应价方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2)应价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记录。
(3)应价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应价方单位公章)
2. 提供应价方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3. 提供应价方2019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应价方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 应价文件(见第五部分 应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第五部分 应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
6.提供产品样本、附件及零备件清单、外购件样
四、日程安排
1.比价文件发布时间:2021 2 4
2.应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 2 23 10
3.应价文件提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1号111栋416房间
4.联系人: 杨天慕 电话:029-86845685
李宇航 电话:15209218752
5.监督电话:029-86845367
五、比价
1.采购方成立工作组将对应价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审查。
2.比价标准:按照比价文件进行评议,在满足各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最低价评价法。
3.应价方按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合同采用采购方标准合同文本,应价方应承诺可按此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比价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设备设施概述
1. 工作对象
该设备用于西沃车身厂房东二跨某型机飞机外翼、中机身各组部件的起吊、下架、翻转等。
2.工作原理
采用无线遥控方式控制设备运行,通过驱动电机、电动葫芦实现起重机大车、小车、吊钩的运行,满足产品的吊运及安装要求。
3.主要结构
电动单梁起重机由主梁结构、大车运行机构、小车运行机构、起升机构、滑触线、遥控器电器及控制系统等组成。取物装置为吊钩。钢结构主要由主梁、端梁等组成,主梁结构为焊接箱型梁结构形式,耐磨可靠,每个端梁的两端均设置缓冲器,与大车行程开关相配合。
4. 该项目为西沃车身厂房新增设备。
(二)到货周期:该设备为国产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货。
交货地点:西沃车身厂房东二跨。
(三)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1.1.卖方近10年内有同步联动起重机工程应用不少于2个厂房的案例(含2个),提供已执行完成的合同及验收等证明材料,且无不良记录;所提供的产品应为成熟产品;响应文件应提供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详细的起重机设计方案,方案中应对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性做重点描述。
1.2.卖方负责起重机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拆除旧滑触线、安装新滑触线、原两台起重机集电器及支架同步更新、交工检验等所有费用,实行交钥匙工程。
1.3.大车滑触线全部更新,大车止档更换,与起重机配套。
1.4.新增起重机使用原有西沃车身厂房的起重机轨道,须具有匹配性。
1.5.新增起重机运行时不能与西沃车身厂房照明灯等碰撞。
2 起重机技术参数
2.1.单台额定起重量: 5吨。
2.2.数量: 2台。
2.3.起重机轨距: 22.5米 (以现场实测为准)。
2.4.最大起升高度: ≥11米。
2.5.厂房长度: 216米(以现场实测为准)。
2.6.小车运行行程: ≥19米。
2.7.工作级别: A5。
*2.8.起升速度: 0.5-8米/分(变频无级调速)。
*2.9.小车运行速度:0-20米/分(变频无级调速)。
*2.10.大车运行速度: 0-30米/分(变频无级调速)。
*2.11. 联动同步精度:两台大车同步精度在100米范围内不超过50mm,两台小车同步精度在全行程范围内不超过30mm,两台吊钩升降同步精度在全行程范围内不超过20mm。
2.12.电源引入形式:大车采用三相四线制安全滑触线,小车采用扁电缆供电。
2.13.最大轮压:满载时每个轮子的最大轮压≤50千牛,以新增起重机轮压每个轮子最大轮压不能超过原起重机每个轮子最大轮压为准,确保起重机运行的安全性。
2.14.噪声:起重机运行噪声应符合GB15760-2004、GB/T16769国家标准,噪声级≤75dB(A)。
2.15 起重机吊钩沿主梁运行过程中,吊钩与轨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超过1m。
3 起重机结构要求
3.1.主梁与端梁连接方式应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
3.2.大车、小车运行机构的结构均应采用电机、减速机、制动器“三合一”结构。
3.3.起重机结构所有连接处螺栓等应具备防松动功能,避免使用过程中掉落。
3.4.起升机构
3.4.1.起升机构钢丝绳应采用2/4双绕绳方式,保证垂直起升。
3.4.2.起升机构驱动装置应采用电机、减速机、制动器“三合一”结构,保证良好的密封性能,齿轮箱和滑轮采用免维护方式。
*3.4.3.起升机构具有双制动装置,当卷筒的电机和减速箱发生故障,出现异常下滑时,该装置自动启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工作原理图。
3.4.4.起升机构导绳装置必须使用高韧性、抗断裂、耐磨损并加入抗磨损添加剂的工程塑料。
3.5.起升机构采用的吊钩应符合GB10051,并采用防脱钩设计。
3.6.在响应文件中描述起升机构的结构及工作原理。
3.7.所有运动机构润滑装置应结构合理,维护简单方便。具有全封闭防漏油装置,确保使用过程中润滑油不泄漏,在响应文件中描述润滑装置的结构和润滑方式。
3.8.起重机的标牌应安装在起重机明显位置,主要应标明:产品型号及名称、工作级别、额定起重量、跨度、起重机运行速度、出厂编号、制造日期和制造厂名、总用电量等参数。在显眼且便于观察位置设置润滑图表标识牌,润滑图表标识牌必须由金属材料制成,并标注各润滑点分布情况、润滑介质及润滑周期,标牌和安全标识的文字均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3.9.在起重机主梁的中间位置,应设置醒目的起重吨位标识,标出额定起重量。
*3.10.大车端梁采用激光测距防撞装置,设置一级减速、二级停止,当两车距离小于6米时,停止工作。新增起重机靠近原起重机一侧距离小于24米时,停止工作。
3.11.大车端梁的端部应安装橡胶缓冲器,作为大车运行的最后一级防撞保护装置;小车端梁的端部应安装橡胶缓冲器,作为小车运行的最后一级防撞保护装置;两个车轮通过紧凑的三合一驱动装置驱动;电机通过可调速的变频器控制,轨道两端头安装止挡装置。
4起重机功能要求
4.1.独立运行:两台起重机均可独立运行。
*4.2.两台起重机可联动同步运行(大车南北方向联动同步、小车东西方向联动同步、吊钩联动同步提升),联动同步运行时两台起重机吊钩与吊钩之间最小距离为6m。
*4.3.两台起重机联动运行时,反馈信息保持双向通信,共享故障信号,当一台起重机因故障、安全保护停止任意方向运行时,另一台起重机应同步停止该方向的运行。
*4.4.起重机双钩联动同步提升时,不应因各吊钩承载载荷的差异影响其同步提升精度。
*4.5.卖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联动运行设计方案,包括联动同步运行通讯技术方案、运动控制技术方案、检测反馈技术方案、同步运行精度控制方案、吊钩距离控制方案,提供联动同步运行检测方法及设备,并在起重机验收时进行检测。
*4.6.每台起重机增加PLC控制器及无线电通讯装置,组成起重机大车、小车、起升机构运行同步闭环控制系统。
4.7.起重机安全防护等级:IP55。
4.8.操纵及运行控制要求
4.8.1.驱动形式:变频驱动,内置式刹车装置。
4.8.2.控制形式:采用全变频控制。
4.8.3.起重机常规操纵采用无线遥控器操纵,无线遥控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4.8.4.起重机大车驱动应设置手动释放装置,在停电或起重机故障时便于检修。
4.8.5.起重机应具有点动微调功能,在两台小车单独起升和联动同步起升运行时,一次点动距离在2~5mm范围内可调。
4.9.无线遥控器
4.9.1.两台起重机配置无线遥控器3套,一套无线遥控器支持独立运行和联动同步运行,两套无线遥控器仅支持独立运行并与两台起重机一一对应,明确标识区分。
*4.9.2.独立运行无线遥控器:独立控制一台起重机,遥控器摇杆四挡控制,保证平稳运行。遥控器不能相互干扰,该遥控器不能有上网及定位功能,开关按钮具有标识且清晰明确。
*4.9.3.同步联动无线遥控器:独立控制一台起重机且兼容两台起重机同步联动,遥控器摇杆四挡控制,保证平稳运行。遥控器不能相互干扰,该遥控器不能有上网及定位功能,开关按钮具有标识且清晰明确。联动遥控器设置主副控制级别装置,遥控器可控制两台起重机X/Y/Z轴三方向同步联动。遥控器应具有控制运行对象的标识和开关,并配置启动和紧急停止按钮。吊车联动之间的信息反馈保持双向通信,避免出现两部吊车同时走不同时停的问题出现。
4.9.4.两台起重机同步联动时,两套独立运行无线遥控器可分别单独控制A起重机和B起重机,同步联动无线遥控器可单独控制A起重机和B起重机,也可同时控制A起重机和B起重机联动。当同步联动无线遥控器工作时,对应的独立运行无线遥控器将自动失效,并需解锁后才能恢复工作,以确保同时仅有一套遥控器控制操作,严防误操作。
4.9.5.遥控器必须满足EMC关于电磁兼容的标准IEC1000-4-5,试验方法按照GB/T 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4.10.电气控制系统符合GB6067.1-2010《起重机安全规程》,应具有过流、过压、漏电、短路、过热、接地、欠压、过载、错相、缺相,上升限位、行程、紧急断电、零位保护等自动保护功能,当供电电源存在相序错误、缺相、电源电压过高、电源电压过低时,起重机设备的主接触器会自动断开,切断主回路电源。所有的运动可以通过急停按钮来紧急停止,电气部件安装在由高强度钢板制成的电控箱内,电控箱安装牢固可靠。
4.11.起重机主电源滑触线两端各配置一套长寿命电源指示灯,黄、绿、红三色,并采用长寿命发光二极管光源(常亮)。
4.12.起重机在正常运行状态中有连续的声光警示。当起重机出现故障或两台起重机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应发出不同的声光警示。
4.13.起重机应设置手动释放装置,在停电或故障时,应能实现产品的安全降下。
4.14.起重机起升机构有上升及下降限位开关,大车、小车行程两端均有限位开关及机械缓冲机构。
4.15.起重机应配置防摇摆系统,确保在起重机运行时,吊重在额定载荷内的任意重量时,摇摆幅度≤20cm。
4.16.起重机安装超载限制器,具有称重及显示功能,称重单位为千克,额定载荷时称重误差≤±5%,称重装置的量程为起重机最大起重量的两倍。当起重量达到大于额定载荷的90%时,应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当起重量大于额定载荷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切断起升回路。显示器安装位置应便于地面人员观察。起吊重量显示器尺寸:宽度×高度≥600mm×300mm,字体尺寸:4位数字显示,每个字高度≥120mm。
4.17.起重机基本颜色采用桔黄YR04,控制箱颜色采用驼灰Y01,色标符合中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的漆膜颜色标准样卡GSB05-1426-2001。
4.18.起重机上的金属结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导轨等部位应可靠接地。
5配置要求
*5.1.起升机构采用德马格、法兰泰克、SWF、德国斯泰尔等同品质品牌;大车运行机构、小车运行机构采用德马格、法兰泰克、SWF、SEW等同品质品牌,其中起升机构电机为起重专用电机。
*5.2.主要电器及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采用ABB、西门子或施耐德等同品质品牌。其中起升机构变频器应采用起重专用变频器。
*5.3.遥控器:采用德国HBC、瑞典斯堪瑞克、奥凯斯通等同品质品牌。
5.4.轴承:均采用德国FAG、瑞典SKF、美国TWB等同品质品牌。
5.5.钢材:鞍钢、武钢、宝钢等同品质优质钢材。
5.6.滑触线:康稳、德玛等同品质品牌。
5.7.扁电缆:采用上上、易初、南阳等同品质品牌。
5.8.国家(国际)标准号
5.8.1.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须符合ISO国际标准、IEO国际电气标准及GB10051《起重吊钩》、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10051.1~5《起重吊钩》、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GB6164《起重机缓冲器》、JB/T8905.2《起重机减速器》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标准或规定。以上标准、规范以最新版本为准。
5.8.2.起重机所有零、部件和各种仪表的计量单位应全部采用(SI)国际单位标准,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绘图方式、尺寸、公差配合、符号等都应采用公制体系,并符合相关现行ISO、GB标准。
6其他要求
*6.1.卖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相应资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6.2.卖方应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时注意安全,不得影响人员、产品的安全。
6.3.列出维修专用工具清单,单独报价,计入总价。
6.4.卖方应勘察设备进厂道路及施工现场。
6.5.卖方应参照大车轨道测量数据,采取措施,确保起重机正常运行,相关费用计入总价。
6.6.设备采用的所有软件、硬件以及所有软件开发、调试、运行所基于的环境(服务器/存储/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软件、软件插件、网络设备嵌入系统等软件环境,以及服务器/存储/终端/网络设备/PLC等硬件环境),均应优先采用中国可控产品。若不采用中国可控产品,须提交相关论证报告,且须对非中国可控的结构部件、控制软硬件等,确定并提供功能、性能满足“最低可接受度”的中国可控替换产品有关信息(国内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参数等),同时在响应文件中集中逐项列出所采用的非中国可控的结构部件、控制软硬件等及其单件价格,并在提供的中国可控替换产品经买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7工作现场的环境条件
7.1.环境温度:0~40℃。
7.2.相对湿度:<85%。
7.3.要求起重机在上述工作环境下能长期稳定正常工作。
8工作现场动力配置:电源:380V±10%,50Hz±1%,三相四线制。
9验收标准及程序
9.1.卖方根据技术协议编制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用户确认后,双方签字认可。
9.2.起重机验收时分别使一台起重机承载5t、另一台起重机承载2.5t,进行同步精度试验。
9.3.起重机验收,按照起重机技术参数*2.11节内容,在100米范围内对两台大车同步精度测试验收,在全行程范围内对两台小车同步精度、吊钩升降同步精度测试验收。
9.4.起重机安装前,卖方负责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在用户当地质监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安装调试结束后,卖方需申请用户当地质监部门对起重机进行安全合格验收,验收合格后协助买方办理使用登记证。按照技术协议及验收大纲,买卖双方进行设备的最终验收,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并出具终验收报告。卖方应提供自检报告和安装资料。
10.提供资料的内容及份数
序号
名称
数量(套)
交付格式
1
发货单
3
纸质
2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1
纸质
3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1
纸质
4
起重机械施工自行检验记录
1
纸质
5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
1
纸质
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
1
纸质
7
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注册表
1
纸质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
纸质
9
使用维护说明书(含外购件)
3
纸质
10
技术说明书(含起重机总图、部件装配图、零部件制造加工图、自制和外购机电成品明细表、电气线路图、润滑图表、易损件图纸、变频器说明书等)
3
纸质
11
易损件、备件、维修专用工具清单
3
纸质
12
外购件合格证、说明书(需装订成册)
1
纸质
13
外购件清单(包含外购件的制造厂家名称、产地、型号、规格、参考价格及国内维修点联系方式)
3
纸质
14
起重机电机总清单(包含电机名称、型号、功率、转速、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等)
3
纸质
15
培训材料
3
纸质
16
设备出厂检测报告及出厂校准数据
3
纸质
17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纸质
18
操作说明书
3
纸质
10.1.卖方应向用户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及各类合格证明书。
10.2.以上资料要求有电子光盘2份,所有资料使用PDF格式,简体中文,技术资料要求齐全、清晰、图纸标题栏完整、元器件参数齐全。
10.3.提供安装调试计划,验收文件以及最终验收报告。
(四)技术服务要求
卖方负责在用户现场对用户进行设备使用、维护的培训,并使操作、维护人员具有正确、独立操作设备及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培训内容至少包括:
1. 产品功能及使用方法,结构及性能特点。
2. 产品使用操作及操作注意事项。
3. 产品维修保养方法。
4. 产品故障诊断与维修。
5. 进口件的维护保养方法等。
(五)售后服务要求
1. 设备终验收后,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卖方对设计、材料或制造安装不良引起的缺陷负责,并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新零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出现故障停机超过7天,质保期应相应顺延,累计停机超50天质保期按停机时间2倍顺延。
2. 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24小时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赶到现场,3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并在合格证上记录产生故障原因及排除时间。
3. 在质保期内,由卖方按国家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并提供记录。
4. 质保期内,卖方负责每半年对轨道进行检测及调试,如果轨道偏差超过标准规定的20%,轨道必须重新矫正。检测及调试过程买方设备厂全程跟踪,并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
5. 质保期内,卖方应每半年对轨道连接件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买方设备厂应全程跟踪。
6. 质保期后,卖方应能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包括最优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只承担材料、成品费用。
7. 卖方须在合同约定的免费质量保证期后的5年期限内,在买方根据运维排故所需以书面形式提出支援需求后的5天时间内,按照响应文件中列出的非中国可控产品的原单件价格,向买方及时供应原厂原产相同合格产品或功能、性能、质量更高的产品作为备件(其间该备件的实际市场价低于原单价时以市场价提供),并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及其他支持。
(六)现场安装周期:设备到厂后2个月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交付。
(七)设施安装位置:买方西沃车身厂房东二跨。
(八)运输方式及包装箱尺寸
1. 运输方式:陆运。
2. 适于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粗暴装卸,适用于陆路运输和整体吊装,保证产品到厂之后各项功能完好无损。
二、安装分工界面
1. 安装调试期间所使用的风、水、电、气等动能由采购方提供;
2. 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的风、水、电、气等动能由采购方提供至设备设施接口位置;
3. 采购方原因造成的二次装运及临时停放防护由采购方负责;
4.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工作内容均由应价方负责,并计入应价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1. 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应价方按照13%税率开具合同总金额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移交采购方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 。
2. 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10 %,待设备设施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运行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内容要求
一、需按“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要求提供“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条款响应表”、“技术资料清单”、“付款方式响应表”、“资信证明”、 “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报价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合同条款承诺书”、“ 项目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相关方承诺”。
二、需提供“第二部分 应价须知 三、资格文件”要求的文件
三、需提供应价产品描述
1.报价人需对应价产品方案、功能、性能详细描述。
2.报价人需对产品关键部件性能指标予以说明。
3.报价人需对外购件的产地、订货号予以说明。
4.报价人需提供应价产品样本。
第五部分 应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
(一)报价一览表
应价方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与规格
制造商
数量
总价(含税)(元)
金额(不含税)(元)
税率
税额(元)
交货期
备注
价税合计(小写)
价税合计(大写)
注:报价单位为元。
应价方代表签字:日期:
(盖章)
(二)分项报价表
应价方名称
设备明细报价(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与规格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金额(不含税)(元)
税率
税额(元)
制造商
备注
1
2
价税合计(小写)
其他报价(元)
1
包装费
2
运输费、保险
3
安装、调试、检验
4
培训费
5
技术服务费
价税合计(小写)
价税总计(小写)
注:
1、分项报价不局限于以上内容,表中未列出内容请应价方一并表明列出。
2、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
4、价税总计应等于“价格一览表”中的价税合计。
应价方代表签字:日期:
(盖章)
(三)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比价文件条目号
比价文件要求
应价方响应情况
应价响应
有/无
偏离
说明
注:标“*”的有1项不符合即为否决项。
填报说明:
1.本表中的“比价文件要求”来自于比价文件第三部分,应价方须逐条对照填写。
2.“应价响应”栏中须逐条填报应价方对每项要求的具体响应情况,对于需要提供相关证书的填报项,应在该栏中填写相关证书名目,并在本表后附加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凡在本栏出现遗漏、不填或完全复制需求说明,将会导致该应价不能通过评议。
3.“有/无偏离”栏只需填有或无,填有的可以在其后“偏离说明”栏中说明理由。
应价方代表签字:日期:
(四) 技术资料清单
序号
交付文件名称
交付文件中包含的内容
数量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注:应价方依照比价文件要求,务必完整、准确并详细填写,与交付验收时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致。
(五)付款方式响应表
序号
比价文件条目号
比价文件要求
应价方响应情况
应价响应
有/无
偏离
说明
填报说明:
1.本表中的“比价文件要求”来自于比价文件第三部分,应价方须逐条对照填写。
2.“应价响应”栏中须填报应价方的响应情况。凡在本栏出现遗漏、不填或完全复制需求说明,将会导致该应价不能通过评议。
3.“有/无偏离”栏只需填有或无,填有的可以在其后“偏离说明”栏中说明理由。
应价方代表签字:日期:
(六)资信证明
应价方资信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业务
往来情况
调查内容
主体资格合法性情况
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情况:
运营状况分析: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履约资信
自我评价
我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及附件内容均真实有效。
应价方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调查内容”栏中“主体资格合法性情况”填报应价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结果的情况;“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情况”填报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与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银行证明的一致性;“运营状况分析”简述公司人员构成、经营范围、行业地位等方面;“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填报是否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凡在本栏出现遗漏、不填或完全复制需求说明,将会导致该应价不能通过评议。
2.“履约资信自我评价”栏需填写自我评价情况,并承诺填写内容及提供附件均真实有效。
3. 本表中的“主要业务往来情况”应填写与采购方的历史合同往来,应价方应如实填写并提供资料。
(七)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针对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特委派(姓名)为该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负责在用户现场组织项目安装调试及交付等全过程工作。 (姓名)已知悉项目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承诺的所有内容并严格执行,同时承诺按约定周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安装调试交付工作。
单位: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号)
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盖章)
法人 (签字)
日期:
注:负责人不限1人,可按专业等区别,但必须涵盖安装、调试到交付全过程。
(八)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针对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特委派(姓名)为该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负责在用户现场对该项目进行质保期期间的售后服务工作。(姓名)已知悉项目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承诺的所有内容并严格执行,同时承诺按招标技术服务要求及后续合同约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质保期间的售后服务工作。
单位: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手机号)
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盖章)
法人 (签字)
日期:
注:负责人不限1人,可按专业等区别,但必须涵盖安装到交付全过程。
若更换人员需书面提出申请经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
(九)应价方廉洁自律承诺书
应价方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比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向采购方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比价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2.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提供宴请或馈赠礼金、购物卡、会员卡、电子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好处费、感谢费等。
3.不以任何名义为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支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以任何理由安排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朋友等利益相关人参加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5.不为采购方的业务部门、关联企业或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或为装修住房、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6.不以贿赂之外的其他方式拉拢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使其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原则,帮助实现中标目的。
7.不在非公务场合洽谈业务,不一对一洽谈业务,不许诺事后给予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利益。
8.如果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以帮助实现中标目的向应价方索取贿赂或谋求其他个人利益,应价方应拒绝为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或发现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向应价方透露商业秘密,一并向采购方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9-86846158
如果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并中标,承诺人自愿承担宣告中标无效、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无效、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承诺人自身损失自己承担并赔偿采购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及因此产生的刑事责任。
承 诺 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由应价方签字盖章后随应价文件一并提交。
(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应价方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应价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应价人加盖单位公章。
应价方:(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采购方作为合同附件。
(十一)授权委托书
(姓名)系(应价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项目应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 应价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应价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法人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十二)标准合同
公开
设备设施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设备设施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第二条 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家
2.1 数量: (台);
2.2 规格型号:
2.3 制造厂家:
2.4 随机附件、配套产品说明及技术资料要求等见技术协议。
第三条 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3.1 主机、随机附件、配套产品及配件适用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协议。
3.2 乙方对设备设施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2.1除非甲方违反设备设施正常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设施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该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必须在质保期(国家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内对该套设备设施及其配套产品、附件等的质量全面负责;
3.2.2甲方对设备设施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期限:只要发生乙方应对设备设施及配套产品质量负责的事由,甲方在质保期内均可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必须负责无偿修理或赔偿,无论双方之间是否办理设备设施移交验收手续。
3.2.3质保期:质保期年。质保期是指乙方保证该设备设施不会出现质量缺陷或瑕疵并对已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的期间,从双方终验收合格办理完验收手续后计算。
3.3 乙方设备设施及附件、配套产品、配件等必须具有生产检验合格证,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或目的。
3.4 设备设施的质量要求符合技术协议要求、国家标准及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4.1设备设施总价: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金额(元)
税率
税额(元)
(含税)
(含税)
(不含税)
价税合计(小写)
价税合计(大写)
备注:1. 合同履约期间若遇国家税率调整时必须执行国家税率调整政策的要求,以金额(不含税)的价格按新税率重新计算合同总价。
2.金额及税额以实际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准。
4.2 价款支付:
4.2.1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乙方开具税率为13%的合同总价增值税专用发票移交甲方 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90 %,即万元;
4.2.2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10 %,即万元,待设备设施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运行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4.3.付款期限:
4.3.1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支付时间约定:当月日历20号前完成节点要求的次月支付,当月日历20号(含20号)后完成节点要求的第三个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月底。
4.3.2质保金支付时间约定:质保到期,办理完质保金支付手续后次月月底支付。
第五条 设备设施制造、预验收、送达
5.1. 设备设施制造过程要求:
5.1.1 制造过程要求:乙方按月提供设备设施制造过程情况(包含文字说明、图片等),乙方联系人:电话(手机):,制造过程中甲方有权到乙方现场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予以配合,但此种检查不能视为对设备的验收。
5.2设备设施送达期限、地点、方式、包装:
5.2.1送达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5.2.2送达地点:甲方现场。
5.2.3送达方式:乙方免费运输并交付给甲方,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运输过程中的运费、财产保险费、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设备设施到达甲方 现场的卸车及相关费用由甲方 负责。
5.2.4包装:乙方应免费提供设备设施运至合同规定的送达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设备设施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费由乙方承担。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保证设备设施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设备设施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5设备设施送达指定地点,甲方联系人:电话:。
第六条 设备设施安装、调试、预验收、终验收
6.1 安装调试要求:
6.1.1 安装调试期限:自设备设施送达甲方现场之日起内完成终验收。
6.1.2乙方安调人员进厂:自设备设施送达甲方现场之日起个日历天以内。
6.1.3安装与调试:乙方负责设备设施的安装,并负责调试及对甲方进行培训,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1.4乙方需在项目验收安装调试完成后按照项目资料清单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验收资料,如不能按约定提供的验收资料,甲方 将按照违约条款追究合同对方违约责任,并拒绝支付验收进度款项。
6.2终验收:符合本合同约定、技术协议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
第七条 所有权转移
乙方交付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设备设施的所有权自双方办理终验收手续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乙方应保证,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知识产权,甲方不会因使用而遭受任何受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8.2 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沟通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设备设施更换。
第九条 保证及服务
9.1 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设备设施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设施经正确安装、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正常寿命周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9.2在质保期内乙方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维修请求后应能在小时内给予快速响应,
小时内赶到现场,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9.3 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没有在9.2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维修、更换以弥补缺陷,甲方 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在质保期内,关键部件损坏,经维修更换后,该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期。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停机超过7天,质保期应相应顺延,累计停机超50天质保期按停机时间2倍顺延。
9.4乙方对所供应设备设施的设计、工艺、制造、装配的质量负责,严控材料、成品等质量,并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责任。
第十条 提出异议的期间和处理异议的办法
10.1 甲方在终验收中如发现设备设施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使用性能及制造商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应在2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处理期间,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10.2 乙方均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个日历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并组织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 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违约责任
11.1.1乙方设备设施逾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按5.2.1条送达期限),应按该设备设施总价为依据计算,向甲方偿付每7天1%的逾期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算,直至设备设施送达甲方 指定地点为止;乙方逾期交付设备设施的(按6.1.1条安装调试期限),应按该设备设施总价为依据计算,向甲方偿付每7天1%的逾期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算,直至交付设备设施为止。逾期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11.1.2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设备设施送达时间3个月,(按5.2.1条送达期限)仍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的产品时,视为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日利率0.5‰计算应支付的利息,以及承担甲方为此设备设施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基础、动力配套等全部费用,同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15%的逾期违约金。
11.1.3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设备设施交付时间(含因技术资料未通过验收造成的拖期)6个月,(按5.2.1条送达期限及6.1.1条安装调试期限,)甲方可以要求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日利率0.5‰计算应支付的利息,以及承担甲方为此设备设施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基础、动力配套、装卸、搬运及配合安装等全部费用,另外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的20%逾期违约金。
11.1.4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设备设施交付时间20天,(按5.2.1条送达期限及6.1.1条安装调试期限)甲方可以要求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的20%逾期违约金及造成的其它一切损失。
11.1.5 乙方超数量到货或所到货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11.1.6 乙方提前交付设备设施,甲方同意接收的,甲方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11.1.7 乙方应价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到现场或擅自变更的,乙方按照5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在合同价款支付时一并扣减。
11.2 甲方违约责任
1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擅自退货,应向乙方赔偿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1.2.2 无乙方责任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计算,每7天支付1%的违约金,不足7天按7天计算,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5%。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事由,并应在30天内提供书面证明,请求对方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生效方式及其他
14.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附件、通知、技术协议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合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4.3安全、环保、保密要求
14.3.1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保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保密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环保、保密责任。
14.3.2乙方必须具备所提供服务或产品满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生产制造、安装、经营、运输等相关资质,乙方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入甲方项目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保密教育和培训,正确穿戴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经甲方审核备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必须按相应国家要求进行职业病体检。
14.3.3乙方必须确保本单位进入甲方现场的车辆、工装、设备、工具等是符合相应安全、环保要求的;进厂车辆、人员按甲方 指定路线、区域行驶、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路线、随意停车,不得在工作区域闲逛。
14.3.4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设施,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14.3.5乙方与甲方 或第三方如在工作现场内交叉作业,乙方必须通报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并确保甲方 或第三方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协调工作。
14.3.6乙方必须对相关主管部门或甲方通报的存在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通报甲方 或相关主管部门。
14.3.7乙方在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甲方。
14.3.8乙方发现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且可能对本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违章行为和危险隐患,应立即通报甲方进行协调处理。
14.3.9合同履行过程必须的临时用电、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提前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和现场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备案后,方可进行。
14.3.10乙方应根据作业特性制订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避免发生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14.3.1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在厂区内拍照、摄像,不询问、打听甲方 有关涉密信息,不得随意传播、散布在厂区内的所闻所见,不得擅自进入涉密区域,不允许在公共区域逗留。
14.3.12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专人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泄露或复制。
14.3.13对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按甲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4.3.14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保密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4.4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029-86846031传 真:
邮政编码:710089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联行号:开户银行联行号: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十三)合同条款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悉采购人的标准合同,特别是违约责任。
我单位承诺,可按此合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接受采购人对此标准合同的修订。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十四)项目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相关方承诺
项目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相关方承诺
针对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在产品设计、采购、制造、装配、安装调试环节严格按照国家质量、安全及环境/职业健康等相关标准及需方要求实施,在需方现场实施过程中,遵守需方安全、环保、保密有关制度和要求并接受监督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失泄密事故。针对该项目从合同签约开始全寿命周期,特承诺如下:
1. 对于本次招标所做出的实质响应均真实可靠,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标准及规定,符合需方所提的具体要求,满足需方连续稳定科研生产需求。一旦签约在设计、采购、制造、装配及检验等各个环节,均严把质量、安全关,全过程把控,交付用户满意产品。
2. 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安全保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需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安全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进入需方科研生产区内禁止擅自拍照,加强自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及安全保密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环保、保密责任。
3.对本公司所有进入项目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保密教育和培训,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接受需方审核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必须按相应国家要求进行职业病体检。
4.本公司进入项目现场的车辆、工装、设备、工具等符合相应安全、环保要求。
5.在现场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可靠的临时储存场所或箱、柜。作业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存放在需方指定或认可的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或容器内,不随意堆放、丢弃,且不将非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混放。实施过程产生的废水进行妥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道。
6.若与需方或第三方在项目现场内交叉作业,我公司会立即通报需方,并确保需方或第三方人员、设备的安全,我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协调工作。
7.对该项目主管部门或需方通报的存在问题,我公司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8.在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我公司会立即组织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需方项目主管部门。
9. 若发现非本公司原因导致的且可能对本公司人员造成伤害的违章行为和危险隐患,会立即通报需方进行协调处理。
10.现场实施过程必须的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会提前向需方和现场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11.根据作业特性制订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避免发生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12.对我公司所供应设备设施的设计、工艺、制造、装配的质量终身负责,严控材料、成品等质量,并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13. 因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环境事故或事件、失泄密事件,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需方损失。
14.违反需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按需方相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报价人):
公司(盖章)
法人(签字)
日期:
承诺人(制造商):
公司(盖章)
法人(签字)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起重机 电动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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