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驻外中转库租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驻外中转库租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驻外中转库租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驻外中转库租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招标内容:酒类仓储及配套服务(含仓库保管、装卸、安全管理等)。

2、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和招标人次年销售计划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3、标包划分及具体要求:

标包号

库房区域

库房类型

库内实际使用面积(㎡)

预计可存储净酒吨位

01包

北京仓

立体库

4000

400

平库

7500

02包

上海仓

立体库

4000

400

平库

7500

03包

广州/东莞仓

立体库

4000

400

平库

7500

04包

郑州仓

立体库

4000

400

平库

7500

05包

沈阳仓

立体库

2000

200

平库

3500

06包

西安仓

立体库

2000

200

平库

3500

07包

贵阳仓

立体库

12000

2000

备注:

1.本项目分为7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多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多个包中标。

2.库房类型和库内实际使用面积不满足上表要求的投标,视为无效响应。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若投标人为总公司(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可经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项目投标,但总公司不得与其分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总公司参加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及分公司)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以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

4、库房为可存储高度白酒的独立库房(内含独立的办公室),类型为立体货架库或平库,立体货架库内空高度不低于9米,平库内空高度不低于4米(自有库房提供库房产权证明材料,租赁库房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人的产权证明材料及租赁付款凭证);

5、库房须具有消防安全审批和验收证明、丙二类及以上消防等级证明(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6、库房应具备堆隔热、通风及排湿的功能,库房内合理设置存储区、作业区,能提供满足成品酒装卸条件的叉车、装卸平台、托盘等硬件配套设施,库房内须具备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7、库房及库区须具备监控系统(库房及库区内监控布点能保证无死角,监控视频可存储180天及以上),并提供支持投标方监控视频回传的网络宽带服务(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8、库房园区周边道路及库区道路方便大型挂车双向行驶,出入口须24小时安保值守,进出车辆、人员需有核实登记机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9、具有满足日常货物收发业务的搬运服务人员及安保人员(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10、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纳税信用评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纳税信用评级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2)征信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投标企业征信报告);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投标人在网站查询结果的相关网页截图);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1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人须承诺相关设备设施运行状态良好。

2、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在实地考察时需进行验证,凡与上述要求不符的,投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价格

请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贵州省贵阳市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环线110号盐业大厦8楼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已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提供以上资料一份,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环线110号盐业大厦8楼开标大厅。

五、中标说明

本项目中标人可对全部标包进行投标,01包至07包各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中多个标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6*****421

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部门: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环线110号盐业大厦8楼

联 系 人:项目三部

电 话:****-********/182*****834

电子邮箱:********64@qq.com


标签: 及配套服务 租赁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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