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项目法人: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项目地址:长丰县杨庙镇
立项批文名称:关于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重新的批复项目审批单位: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平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1-01-13 10:56:13
公告正文

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重新的批复发改服【20213

1.4 招标人: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CCGZ0001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CCGZ00011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杨庙镇

2.6 建设规模:杨庙镇综治维稳中心建筑面积约1501平方米,地上三层

2.7 合同估算价:745万元

2.8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安装、室外排水、绿化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 0114日上午08:00至2021 0129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技术支持热线:********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0204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 020409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区)开标室(双凤管委会东南方中奥花园11栋一楼)1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丰县杨庙镇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张玉浩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俞工

电 话:****-******** ********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 ****-********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打印。

9.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5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10113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原项目编号:2021ACCGZ00011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招标文件补遗

(项目编号:2021ACCGZ00011)

本项目的单位工程“室外工程(道路)”中的“级配碎石基层(编码为********1001)”的计量单位应为“m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不修改,但中标后按照计量单位“m2”进行计量和结算。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俞工****-********张工0551-********

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1月27日

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

项目编号:2021ACCGZ0001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2月04日

杨庙镇综治维稳服务中心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中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竹桂园别墅2幢1排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柒拾贰万肆仟叁佰玖拾捌元零肆分(¥*******.04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天

资料公示: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马新民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丰县杨庙镇
联系人:张玉浩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项目负责人:俞凡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2月04日

标签: 维稳服 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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