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沙坑整治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浦口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沙坑整治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浦口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沙坑整治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3栋2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NJPRZC-2021-01
1.2 项目名称:浦口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沙坑整治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1.3 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150万元
1.4 最高限价:参照《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以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标准的65%、效益收费为核减额的2%作为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5 采购需求:浦口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沙坑整治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等”。
1.6 合同履行期限:从结算资料移送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或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及近半年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或现金(不支持其他方式)。
3.2 采购文件出售日期: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09日为止,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3 出售方式:现场发售。
3.4 出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3栋2201室。
3.5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
(2)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2020年01月至2021年01月报名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如法人来报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2020年01月至2021年01月报名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8)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及一份盖公章且装订好的复印件,由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核查资格,核查通过后留存复印件,退还原件;如核查未通过,则不接受该投标单位的报名。
3.6 报名注意事项:
凡参加报名的相关人员,须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报名现场须佩戴口罩、出示个人苏康码、行程卡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时间:2021年03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3栋2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疫情防控措施
6.1 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包括投标代表、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须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
6.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了减少人群聚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2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需提前佩戴好口罩、出示个人苏康码、行程卡、携带一周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每家投标单位仅允许授权一名代表递交投标文件。
6.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线下开标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有权改为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如改为线上开标,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七、线上开标程序(如需)”执行。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2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3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Word或PDF格式、U盘存储,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当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投标文件均需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4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5 本项目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鹏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3栋2201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
7.6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7.7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7.8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9 本项目由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项目的合同付款及全过程管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兰花路8号
联系方式:***-********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鹏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23栋2201室
联系方式:18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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