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镇头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营养计划配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麟游县镇头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营养计划配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麟游县镇头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营养计划配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新烽火荣上居3单元1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2-22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GJXM2021-XFZC-JT001
2、项目名称:麟游县镇头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营养计划配餐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718,384.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麟游县镇头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营养计划配餐服务项目,1项,采购预算: 718,384.00元,项目概况: 营养餐+配送,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营养计划配餐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2-25 09:00:00至 2021-06-04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5)本项目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且参加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2-08 17:00:00止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新烽火荣上居3单元11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发售时间:2021-02-05 09:00:00至2021-02-08 17:00:00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2-22 10:00:00
地点:麟游县镇头小学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麟游县镇头小学
地址:麟游县东大街18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56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新烽火荣上居3单元110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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