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润滑油采购综合比选公告
汽车润滑油采购综合比选公告
汽车润滑油采购综合比选文件
尊敬的供应商:
我司下属修理厂因汽车保养业务拓展,拟采购汽车润滑油,本项目以公开综合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具有销售资质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产品名称:汽油发动机油。目前我司常用润滑油有:美孚、长城、壳牌。
(二)规格标准及限价:
序号 | API等级 | SAE等级 | 粘度指数 | 报价单位 | 计划用量 | 基础油要求 | 单价限价 |
1 | SN | 0W40 | ≧185 | 1L/桶 | 60桶 | 合成基础油 | 82/桶 |
2 | SN PLUS RC | 5W20 | ≧160 | 1L/桶 | 10桶 | 合成基础油 | 80元/桶 |
3 | SN PLUS RC | 5W30 | ≧170 | 4L/桶 | 30桶 | 合成基础油 | 300元/桶 |
4 | SN/CF | 5W40 | ≧175 | 4L/桶 | 260桶 | 合成基础油 | 280元/桶 |
5 | SN | 10W40 | ≧150 | 每L | 6000升 | 精炼基础油 | 40元/L |
6 | CNG/LNG | 15W40 | ≧135 | 每L | 6000升 | 精炼基础油 | 20.50/L |
说明:招标计划数量不作为供货及结算依据,以采购人实际需要量供货及结算。
(三)合同期限:从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供应商选择:
原则上选取2家不同品牌产品,其中第一中选人供货金额不低
于本项目年总采购金额60%,第二中选人供货额不低于我司年总采购金额10%。若参选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按最高评分选取一家供应商。
最高评分者评为第一中选人,以此类推。若第二入选人所供应产品品牌与第一中选人相同,则由第三入选单位且非同一品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选人,以此类推。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的,依次由下一入选人补替,以此类推。
二、参选时间及须知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时为综合比选现场评选开始时间。
2.报价文件内容:(全须加盖企业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的产品应在参选商的经营范围内。
(2)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项记录查询截屏信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样本如下)
附:三项查询记录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4)产品授权书(报价单位需为具有本次采购产品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非生产厂家需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5)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6)报价表。按照附件一模板的项目清单全部填写,无法填写的用“/”标注,不得擅自删减、更改已有内容。报价必须按照清单所标明的详细技术参数等填写,所购货品免费配送至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茅溪金山站场市租修理厂,且报价均为不含税价。
(7)联系人电话。
3.报价文件送达后不予退还,供应商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现场评选开始后,不再接受针对综合比选文件的质疑和投诉。
三、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司(如邮寄送达的应考虑到达时间),逾期作废。
2.报价文件一经送达我司,即作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3.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
四、综合比选办法
1.资质审查采用开标后审法,比选前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及关联关系审核将在综合比选时进行。
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润滑油项目清单》中所列采购限价的、产品不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存在关联关系、信用查询存在不良记录、超经营范围等)按废标处理。
3.综合评分办法:
分类 | 评定项目及内容 | 评价标准 | 备 注 | |
润滑油质量 (36分) | 18分 | 具备润滑油API认证 | 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即止。 | |
18分 | 具备润滑油OEM认证 | 每缺一项扣3分,扣完即止。 | ||
比选综合价 (64分) | 20分 | 1-4项采购项目总价 | 按总价最低为基础得分20分,依次总价每高1%的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即止。 | |
44分 | 5-6项采购项目总价 | 按总价最低为基础得分44分,依次总价每高1%的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即止。 | ||
合计: | 100分 |
4.如有中选人在截止中选公示期后5日内未与我司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我司将按综合排名顺序选定其他参选单位为供应商。
5.出现无供应商参加报价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6.本次综合比选活动中,中选人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参选人存在恶意不诚信行为的,纳入我司采购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有效期两年。在合同价格有效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中标人及时供货,满足采购人生产需要。如市场价格下调时,经双方协商一致,中标人按照协商价格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内供货商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将承担伍万元的违约金。
2.供货方式:我司将采用无库存方式进行采购,每月20-25号前将次月用油计划(含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报予供货商,28号前由供货商将物资送往我司凭发料单验收入库。供应商应承诺在供货期间每年提供两次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结算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量供货及结算。上月21号至当月20号为一个结算周期,按物资收、发料清单,当月28号进行该月配送物资的结算工作。供货商必须在规定限期内将该月全部配送物资订单进行对账,经双方核定数量、单价、金额等无误后,供货方开具与配送订单、销货清单相符的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次月5号-10号内以电汇方式或转账方式支付。
4.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均为优质正品,满足生产需要;并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全新包装。因润滑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及第三者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直接及间接损失。
5.参与报价者视为同意上述合同主要条款约定,最终条款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江北区海尔路299号金山公交站场B302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6*****788
监督员:雷老师 联系电话:138*****737
附件1:采购润滑油项目清单
附件2:修理厂润滑油采购项目综合比选评分标准
附件3:廉洁协议
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