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镇平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镇平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镇交建【2013】GK-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已由宛农综办[2013]4号、镇财采购[GK0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咨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

2.2采购编号:镇财采购GK007号

2.3建设地点:镇平县张林镇

2.4建设规模:新打井130眼,高压线8000米,新建井电配套管理房6座,潜水泵配套设备90套,新建桥涵等建筑物122座,新修整修机耕路约26公里,采取机耕深翻等综合措施改良土壤6000亩,林网植树6.6万株。(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他补充内容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2个标段,具体为:

第1标段:打井工程A;

第2标段:打井工程B;

第3标段:配电工程A;

第4标段:配电工程B;

第5标段:节水示范工程A;

第6标段:节水示范工程B;

第7标段:桥涵工程A;

第8标段:桥涵工程B;

第9标段:田间道路工程A;

第10标段:田间道路工程B;

第11标段:改良土壤工程;

第12标段:林网植树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凿井企业除外)、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其中:

第一、二标段打井工程:须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凿井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三、四标段配电工程: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第五、六标段节水示范工程: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的水利水电施工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

第七、八标段桥涵工程: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的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

第九、十标段田间道路工程: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的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十一标段改良土壤工程: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服务类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第十二标段林网植树工程:须具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种植能力的法人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允许投多个标段,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3月08日至2013年03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4.2报名地点及方法: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不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缴纳账号:171*****292********(河南省镇平县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联系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邮箱地址:zpggzyjsgc@126.com

若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拓 183*****521

王新洋 156*****115

办公室电话 ****-********

5.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开标时提供)

所有投标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凿井企业除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工作证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业绩等证明文件,注:(第一、二标段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可不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第十一、十二标段投标人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工作证明)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应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


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后,

银行出具的汇款单编号

汇款日期

指定的接收邮箱

备注:1.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2.不得填写其他内容,如本公司名称等涉及投标人信息的一切内容。

3.工作人员将查询汇款编号,查实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文本,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电子文本后,发送回执邮件,表明接收成功。

4.以上内容,请务必遵守。

回执邮件格式: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后,

银行出具的汇款单编号

汇款日期

接收到招标文件

是/否

接收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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