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南京地铁2号线西延工程、宁句城际开通试运营评审专项检测项目D002W-TE06标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京地铁2号线西延工程、宁句城际开通试运营评审专项检测项目D002W-TE06标招标公告
编号: HNJ180503-22FG | ||
1.招标条件 | ||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南京地铁2号线西延工程、宁句城际开通试运营评审专项检测项目D.002.W-TE06标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招标人通过南京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获得,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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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述 南京地铁2号线西延工程线路起自鱼嘴地区,下穿平良大街后与已运营2号线连通。线路全长5.4km,其中地面段0.2km,地下段5.2km,共设站4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为1.35km,其中换乘站2座,1处停车场。 南京至句容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途经麒麟、汤山、黄梅、句容北部新城、句容城区,线路全长约43.7km,全线设13座车站,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其中南京段长约26.3km,设车站8座;句容段长约17.3km,设车站5座。全线新建汤山和句容2座主变电所,利用灵山控制中心。 D.002.W-TE06标估算价为800万元。 2.2服务范围 1、轮轨关系测试 (1)轨道动态几何状态测试 (2)车辆动力学响应-运行稳定性测试 (3)车辆动力学响应-运行平稳性测试 2、弓网关系测试 (1)接触网动态几何参数测试 (2)弓网燃弧指标测试 (3)弓网动态接触力测试 (4)受电弓垂向加速度(硬点)测试 3、轨道结构对地电阻测试 (1)轨道结构对地电阻 (2)平均钢轨电位指标 4、通信信号机房防电磁干扰测试 5、区间水泵安全运行等测试 6、列车折返能力测试 7、测试结果汇总分析 (1)测试单位编写综合测试报告。 (2)针对各项测试结果,依据相关规范进行评判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3)提出南京地铁工程运营维护相关技术支持和建议。 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服务范围进行局部调整的权利。 2.3服务期 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建成通车之日止。 测试周期:试运行阶段进行测试,测试周期约为3个月。 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服务期和测试周期进行局部调整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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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2.1项目概述 南京地铁2号线西延工程线路起自鱼嘴地区,下穿平良大街后与已运营2号线连通。线路全长5.4km,其中地面段0.2km,地下段5.2km,共设站4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为1.35km,其中换乘站2座,1处停车场。 南京至句容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途经麒麟、汤山、黄梅、句容北部新城、句容城区,线路全长约43.7km,全线设13座车站,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其中南京段长约26.3km,设车站8座;句容段长约17.3km,设车站5座。全线新建汤山和句容2座主变电所,利用灵山控制中心。 D.002.W-TE06标估算价为800万元。 2.2服务范围 1、轮轨关系测试 (1)轨道动态几何状态测试 (2)车辆动力学响应-运行稳定性测试 (3)车辆动力学响应-运行平稳性测试 2、弓网关系测试 (1)接触网动态几何参数测试 (2)弓网燃弧指标测试 (3)弓网动态接触力测试 (4)受电弓垂向加速度(硬点)测试 3、轨道结构对地电阻测试 (1)轨道结构对地电阻 (2)平均钢轨电位指标 4、通信信号机房防电磁干扰测试 5、区间水泵安全运行等测试 6、列车折返能力测试 7、测试结果汇总分析 (1)测试单位编写综合测试报告。 (2)针对各项测试结果,依据相关规范进行评判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3)提出南京地铁工程运营维护相关技术支持和建议。 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服务范围进行局部调整的权利。 2.3服务期 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建成通车之日止。 测试周期:试运行阶段进行测试,测试周期约为3个月。 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服务期和测试周期进行局部调整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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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CNAS认可证书; (3)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轮轨关系检测或弓网关系检测项目的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将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申请人不允许采用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 (3)申请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4)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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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5 | ||
5.资格审查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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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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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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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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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2月4日17时16分到 2021年2月10日17时16分为止 | ||
9.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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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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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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