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德镇龙通村文化廊桥工程招标公告

感德镇龙通村文化廊桥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感德镇龙通村文化廊桥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感德镇龙通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感德镇龙通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邀请招标招标。邀请单位:(1)福建昊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省港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感德镇龙通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造价80094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009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工程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2 月 05 日8时00分至2021年 02 月 10 日17时30分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1406室,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 02 月 25日 09时 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02 月 25 日 09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感德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感德镇龙通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感德镇龙通村, 邮编:362400

电话:13505039549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楼B 幢1406室,邮编: 362400

电话: 0595-23158833 传真: 0595-23158833

联系人: 小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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