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长阳营业部营业大厅及停车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长阳营业部营业大厅及停车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长阳营业部营业大厅及停车场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长阳营业部。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长阳营业部营业大厅及停车场改造工程。
1.2项目编号:CYZY2021-A-001号。
2.1工程概况: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室内装修,二楼运动房装修,室外广告牌、门前停车场、不锈钢电动升降桩及水电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规模:585311.46元。
2.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
2.5工期:4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2.7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多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2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3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未在在建工程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5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局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3.6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
3.7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 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
3.9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1 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10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1 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
3.11投标人2019年纳税等级须为C 级及以上等级;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国际A座32楼,向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3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报名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会
6.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受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公司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7.1本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21年2月4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8.1《中国长阳网》http://www.changyang.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长阳营业部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
联系人:马红 联系电话:189720167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国际A座32楼
联系人:王 雨 联系电话:18271297416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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