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8整改销号的公示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8整改销号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鹰潭市《关于印发〈鹰潭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鹰办字〔2020〕32号),以及《关于印发〈鹰潭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销号工作〉的通知》(鹰环督办字〔2018〕2号)要求,现就2019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8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督察问题:鹰潭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制度不全,台账不清。
二、整改目标: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处置台账。
三、整改时限:2020年底。
四、整改措施:1.督促鹰潭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完善管理制度及台账,严格落实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并及时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要求企业对医疗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进行详细登记并严格管理。
2.加强鹰潭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环境监管。要加大频次,建立定期检查、登记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督促各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处置,对医院机构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进行监督检查。
五、整改完成情况:
1.鹰潭市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已制作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登记,鹰潭市丰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已制作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2.鹰潭市健康委员会已经完成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3.鹰潭市月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鹰潭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现场检查9次,并将持续进行日常检查。
本公示时间自2021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11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市环保督察整改办电话:0701-6231709。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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