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招标人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GXTC-C-*******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兖矿新疆能化公司拥有准东五彩湾四号露天矿,拟依托四号露天矿煤炭资源,采用兖矿自主知识产权的3000吨/日OMB新型粉煤气化工艺、大连化物所或UOP公司MTO工艺等技术,在坑口建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220万吨/年甲醇(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硫回收装置等)、80万吨烯烃(MTO装置、烯烃分离、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等),另外配套建设动力站、全厂给排水工程(含水消防系统)、污水处理、回用水装置、蒸发结晶、全厂供配电、全厂电信、全厂外管、中间产品罐区(含在装置中)、火炬系统、地下管网、空压站、换热站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主产品聚乙烯37.41万吨,聚丙烯48.05万吨,副产品硫磺2.21万吨,丙烷1.43万吨,混合C4、C5+等液体产品2.48万吨。项目占地326公顷,总投资198亿元。

2.2 招标范围:

1.服务范围包括安评报告书的编制、评审、备案等全过程服务。投标方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安评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报告评审、资料上报及修改、协调上会等全部服务工作。该过程发生的包括检测费(如需要)、专家费、评审费(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报价为包干价,即招标方不再额外支付投标方任何费用。

2.投标方按照相应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国家、行业标准等编制《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安评报告书”)。

3.投标方向各级审查部门送审安评报告书,负责汇报与答疑,承担项目评审费,并按照其意见进行修改再次上报,直至完成备案工作。

4.协调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进度,缩短审查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在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称兖矿电招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方须为依法设立和注册的公司(或事业单位),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开展工作,具有独立法人。

2).具有政府“放管服”前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即2019年2月时甲级资质有效),业务范围包括化工行业等;且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取得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

3).投标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弄虚作假及其他不良记录。

4).具有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来的同类或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5).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具备该服务项目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2月5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2月10日16:00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山东能源集团(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ykjtzb.com)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同时发布。

9.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账户信息

公司账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号:********0534

备注:此帐户为标书费帐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汇入时请注明项目编号:GXTC-C-*******

(2)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账号:***************

行号:********9059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以现金(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保证其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文贵

手机:****-*******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联 系 人:向黎、莫松洁、罗昱晨

电话:181*****799(向)、133*****629(莫)

电子邮箱:gxxjf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预评价 烯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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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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