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IPTV增值业务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上海IPTV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上海IPTV增值业务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上海IPTV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上海IPTV增值业务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上海IPTV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编号:SHDYLYCGGS********30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21-02-06 08:30:00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1-02-08 17:00:00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上海IPTV增值业务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上海IPTV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上海IPTV增值业务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上海IPTV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互联网部智慧家庭运营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合作事项一:业务名称,上海IPTV增值业务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业务简介,进行IPTV各类增值业务产品的营销推广、调研、客户服务等工作
合作事项二:业务名称,上海IPTV营销推广委托服务协议为保障IPTV业务的发展;业务简介,对IPTV用户进行各类权益的营销推广、调研、客户服务等工作。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采购管理办法》7.2.7条款的规定,建议向原中标人上海麒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会议认为,本项目为延续服务采购,考虑到服务持续性和质量,符合《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采购管理办法》7.2.7条款“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的要求”的规定,故同意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公示)”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应集团要求“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采购,其原供应商通过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产生,可视为原中标人”。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上海麒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1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8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互联网部

电话:189*****516

邮箱:w_cw_wxj@shtel.com.cn

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61号14楼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互联网部

日 期:2021年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 营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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