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烃燃油(戊烷)招标公告
轻烃燃油(戊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轻烃燃油(戊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2层S28、S2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GHCG*******
项目名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轻烃燃油(戊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300万元
采购需求:600吨轻烃燃油(戊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随用随供。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6万元。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1年02月07日至2021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2层S28、S29号)
方式:可采用现场领取或在线领取,具体领取方式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其它说明: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nghgcxmgl@163.com,并电话确认****-*******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轻烃燃油(戊烷)采购项目 ”,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未发送材料并经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2、疫情期间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牌楼镇海镁街108号
联系方式:施绍明****-*******
2.交易部门:海城市公共行政和资源交易事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隆分理处
行号:********0771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张莹莹****-*******
邮箱地址:lnghgc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室
账户名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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