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广西昭平县昭平镇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贺州市]广西昭平县昭平镇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昭平镇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平县昭平镇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立项的批复》(昭发改规划〔2020〕65号)、《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昭平县昭平镇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昭发改规划〔2020〕1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西昭平县安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广西昭平县安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奖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昭平县昭平镇第五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ZPZJZB202102工字002号

建设地点:昭平县昭平镇江滨新区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总建筑面积 9580.8 平方的 1#、 2#教学楼及 1#、2#、3#综合楼,新建一栋公共厕所,新建学校大门及门卫室;室外总平配套运动场地、景观 园林铺装、室外给排水及电气、挡土墙等,包含土建工程、水电安装、给排水等专业工程。

合同估算价:4653.97万元;

计划工期:

(1)设计部分:

①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毕之日止。

备注:本项目设计服务《成果文件》最终均须取得项目专题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制或备案制的,该阶段《成果文件》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业主的《定稿意见函》。

(2)施工部分:

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260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机构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2)经批复的建设内容涵盖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本项目要求不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牵头人指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指派):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指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zbgg/)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4日15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其复印件(或扫描件)上载明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信息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的金额与支付:

(1)设计费部分:设计部分预付款为设计部分合同价的30%,在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2)施工部分:工程施工费的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0%,在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7.2预付款抵扣

(1)设计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设计费,不再扣回;

(2)施工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从承包人第一次申请进度款起扣,每次按当期申请款项的30%扣回预付款,最迟在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达合同价款的的80%前预付款全部抵扣完毕。

7.3进度款支付

(1)设计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第一次付设计费的20%(预付款) 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设计费的75% 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并在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设计费的 5% 项目竣工验收后,无设计服务质量问题在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利息)。

(2)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付款周期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经第三方审定后)的 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审核认定后20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可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7个日历天向发包人申请返还(无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gxhz.gov.cn/zbgg/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昭平县安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昭平县昭平镇移民安置小区一区五栋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兴街62号

邮编:542899

邮编:542899

联系人:卢玮

联系人:黄琼玉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zpaxgcb@163.com

电子邮箱:********4@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小学 贺州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