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四川三江明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宜宾市]四川三江明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三江明珠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号:川投备【2020-511504-47-03-424749】FGQB-00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无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东区F-8-2地块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图书馆南侧,南岸东区F-8-2地块,其功能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基地北临文博路,南临健身路,西临广场东路,东临同盟路。本项目两栋高层公共建筑组成,地上总建筑面积60744.12m2。其中办公面积:30420.43m2,孵化办公面积20716.11m2,商业面积9200.75m2,附属配套面积406.83m2,地下建筑面积33482.34,均为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
2.4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除土石方开挖、基坑支护、幕墙、二次精装修、总坪及景观绿化、电梯采购及安装、消防及暖通安装、高低压变配电及户表、智能化、亮化、市政供水及二次供水、导示系统及标示标牌、车库地坪漆、划线和交通标示标牌、燃气安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划分详附件。
2.5.2该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资料编制、收集、整理、签字及配合该工程施工资料归档工作;
2.5.3该工程承包范围内(含甲供材)相关质量监督机构要求需完成的各项检测项目,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该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5.4承担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协调、配合及服务工作;
附件1三江明珠项目总包范围;
附件2三江明珠土建建造标准及界面;
附件3承包人供应材料及设备品牌表;
附件4三江明珠细部做法(土建);
附件5三江明珠细部做法(安装);
附件6三江明珠交房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已完成0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2-08 09:00 至 2021-02-14 18:00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01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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