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站建设招标公告
五通桥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站建设招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2-05 16:11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因工作需要,拟采购五通桥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微型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于2021年2月1日组织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预算:320万元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五通桥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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