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涵洞工程劳务施工招标公告
【2021-101】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涵洞工程劳务施工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涵洞工程已具备劳务施工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涵洞工程。工程位于广西省南宁市邕宁区中和镇。
2.2招标内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涵洞工程。本工程划分为8个包件的涵洞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盖板安装、基础混凝土浇筑、墙身混凝土、钢筋现场绑扎、沥青防水等,投标单位只可任选一个包件进行投标。
3.1优秀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4个以上(含5个),战略合作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3个以上(含4个),A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2个以上(含3个)在建铁路项目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例外)。
3.2 “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并具有劳务施工相应资质以及从事公路工程经历,可参与投标。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4.0分)
7)、优惠条件;(3.0分)
2. 最终有效报价中最低者为最优报价,得满分,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1分,最多减10分。
3. 每个包件最终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包件招标作废。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进行报价修正,最终报价以确认的修正报价结果为准。招标人在开标时首先公布最高限价,评标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1请投标人于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时,下午2:00至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经部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提供,每份300元整。必须汇到如下指定账户,要求投标人用其公司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转账。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长乐路支行
打款时注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工本费。
5.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开标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8时00分至2021年2月24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9时0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地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横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广西省南宁市邕宁区中和镇。
联 系 人:张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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