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况公祠物业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况公祠物业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况公祠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2月22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002-A
项目名称:况公祠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
最高限价: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地点:苏州市干部政德教育基地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岗位 | 人数 下限 | 年龄 要求 | 性别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经理 | 1人 | 50周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协调。 | |
讲解员 | 2人 | 40周岁以下 | 女 |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沟通和应变能力。 | |
保洁员 | 2人 | 50周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 |
工程维修工 | 1人 | 60周岁以下 | 男 | 具有低压、工程维修等相关工作经验。 | |
消防维护员(消控室) | 4人 | 55周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常检查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叫维保单位维修。 | 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
保安(门卫) | 1人 | 50周岁以下 | 男 |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安保系统,会使用安保设备。 | |
绿化养护员 | 1人 | 50周岁以下 | 男 | 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花卉、绿化摆放和养护 | |
合计: | 12人 |
注: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配置要求,如有负偏离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2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3、********6;咨询电话:139*****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2月22日 上午10:00至10: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2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苏州市三香路998号
联系方式: 冯骁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军新、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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