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灵台县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平凉市灵台县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平凉市灵台县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灵台县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0〕77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省项目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永圣安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灵台县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灵台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对面(中台镇下河村郭条湾社),总占地面积约3.335万平方米(50亩),在灵台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对面建设人工湿地1处,配套相关设施,敷设污水输送管道,并在表面人工湿地入口和稳定塘出口处各设置1处水质监测系统。该项目是将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通过管道运送至湿地处理区进行处理,处理水量为0.80万平方米/吨,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后排入达溪河,同时对场区实施生态绿化建设。
3.概算总投资:3484.65万元,勘察设计的招标控制价为116万元。其中勘察招标控制价为26万元,设计招标控制价为90万元。
4.质量标准:满足本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5.招标内容: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工程建设期间,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以及项目各阶段技术成果的评审委托等工作。
6.资金来源:申请国、省项目补助资金。
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具有承担本次服务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其中工程勘察资质为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为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2020年6月至今)本单位社保缴纳凭证,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人工湿地综合治理或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的项目。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须提供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须提供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注:所有的查询日期均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2月6日00时00分00 秒至2021年2月10日23时59分59 秒,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00 秒。
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击通知公告栏中“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告(http://www.plsggzyjy.cn/f/news/5716/info)查阅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177*****558;177*****55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在网上投标登记时应认真核对所投项目名称并如实填报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预留联系人无法取得联系者,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瑞阳
电话:****-*******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004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永圣安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2区8号楼2单元1903室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186*****592
监管部门: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
地址:灵台县西大街33号
联系人:史强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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