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隆回县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隆回县医药用品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对隆回县人民医院胃肠镜清洗工作站采购及安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LH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LHYP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隆回县人民医院胃肠镜清洗工作站采购及安装。 项目的用途:临床应用。采购数量2台。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供应商资质: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4.1.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原件或复印件;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3 2013年3月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4.2.2提供所投医疗器械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资质证明材料需单独提交验证,不得混装于商务技术谈判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谈判响应文件内只需装订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本单位公章(红章)。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2日起至2013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时到12时,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隆回县医药用品采购中心(隆回县卫生局内)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资料中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供原件、其他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始公章,留存一整套至招标代理机构。 5.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50 元人民币购买。6、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时(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隆回县医药用品采购中心开标室(隆回县卫生局二楼)。 6.3 逾期或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审核供应商资质时间:2013年3月26日上午8点至9点。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隆回县人民医院 地址: 隆回县桃洪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隆回县医药用品采购中心 地址: 隆回县卫生局 联系人:阳习运 周湘峰 电话: 0739-823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