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三、四水厂输水主管道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伊州区三、四水厂输水主管道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伊州区三、四水厂输水主管道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经由哈市发改投资[2020]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州区三、四水厂输水主管道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 2.工程规模:改造三水厂输水主管道6千米,四水厂输水主管道7千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伊州区三、四水厂输水主管道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工作。 | 18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牵头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设计单位须具有[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班子成员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班子成员表。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⑥建造师及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注:须提供建造师及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⑦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⑧外埠企业须在新疆建设云进行信息报送,开标现场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打印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现场提供进疆登记备案册。投标单位项目班子成员需在进疆备案册中登记备案;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⑨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06日至2021年02月25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整(¥600000元),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提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方式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以现金、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出具(必须经哈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本地银行、本地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单方为有效证件,其余不予认可)。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 账 号:****************3143-1066注:汇款详见《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缴纳客户操作指南》。3.因疫情防控期间只允许各投标企业一名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活动,现场请携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 | 哈密市北交路科技孵化园4楼 | ||||||
邮 编: | 邮 编: | 830000 | |||||||
联 系 人: | 闫学宁 | 联 系 人: | 袁艺嘉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5@qq.com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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