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1#-2#、3#-4#、9#楼工程招标公告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1#-2#、3#-4#、9#楼工程招标公告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1#-2#、3#-4#、9#楼工程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3]51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计委3号令、5号令、9号令和3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1#-2#、3#-4#、9#楼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总投资约3900万元,三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五、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吉安市锦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编号:乙B********0011)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等。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从省评标专家库吉安分库中抽取。评标办法按《吉安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施办法》(吉府办发[2007]25号)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3、资料费收取按吉监字【2012】20号文执行。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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