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西忻城鑫峰矿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治理项目(HCJS2021-GZ-001)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原广西忻城鑫峰矿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治理项目(HCJS2021-GZ-001)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广西忻城鑫峰矿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治理项目已由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给予原广西忻城鑫峰矿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忻发改审批[2021]0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宾市忻城县马泗乡塘岭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地块治理面积约51826㎡,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场地内建构筑物20901.33m3;本项目场地内遗留建筑垃圾及废渣安全回填至尾矿库进行风险管控;原位水平阻隔风险管控污染场地约23124.40㎡;场地平整生态绿化面积51826㎡;尾矿库建设长度约165m拦渣坝;化学沉淀法处理厂区遗留废水约2038.04m3;建设地下水监测井14口,对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估算投资2069.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人民币1991.6万元,设计费人民币78.1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4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11月20日。 2.2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环境保护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1年3月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到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 号政务服务中心3 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截止前须单独提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预付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143-1号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邮编:546200邮编:546100 联系人:覃工联系人:王惠鑫 电话:139*****686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2021年2月7日 2021-03-10 10:00:00详见公告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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