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镇洪屋涡村特色村庄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洪梅镇洪屋涡村特色村庄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洪梅镇洪屋涡村特色村庄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CHM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梅镇洪屋涡村特色村庄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1900-78-03-06767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洪梅镇洪屋涡村特色村庄改造项目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村蕉站旁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洪梅镇洪屋涡村特色村庄改造项目设计,对疏港大道以南,望沙路以东,洪屋涡庙下坊公园以北,鸿飞沙场以西地块进行改造设计,改造面积为71.36万平方米。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6915.88 万元,其中建安费: 5876.10万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洪梅镇洪屋涡村特色村庄改造项目设计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村落景观提升、河涌两岸景观提升、村道景观提升、及包括三线改造、灯光设计、垃圾收运点、公厕改造等公共设施提升(含前期策划、实施方案设计及设计估算、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现场服务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 120 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1)前期策划修改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10 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前期策划;
2)方案设计及调整:自收到前期策划确认文件后 20 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3)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4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30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配合服务期: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设计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它: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11月03日至 2020 年1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三路39号联景商业大厦16层)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逾期不售。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ggzy.dg.gov.cn)和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 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股份经济联合社 ;
电话:****-********;
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村委会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洪梅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桥东路 65 号雍景地产 4 楼。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3)其他: / 。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7.3...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村委会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三路39号联景商业大厦16层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梁先生联 系 人:兰天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2020 年 11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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