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压、特高压绝缘产品生产线设备(第四批)招标公告

超高压、特高压绝缘产品生产线设备(第四批)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辽宁兴启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150030 1、超高压、特高压绝缘产品生产线项目,经辽宁省辽阳市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设备采购(第四批)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本次招标项目情况为:

(1)招标单位:辽宁兴启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超高压、特高压绝缘产品生产线项目设备采购(第四批);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设备分包及设备数量规格如下:

包号11:低压配电柜(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包号12:鼓风干燥烘房(1台/套)。

注:详细参数、规格型式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地点:辽阳经济开发区荣兴路,辽宁兴启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7)交货及安装周期:

第11包:2013年4月10日——2013年7月10日,共计3个月(按照业主要求分批分期交货、安装);

第12包:2013年4月10日——2013年7月10日,共计3个月;

各个标包中标人须按照上述每包开始时间准备设计、制造、装配、运输、供货后于上述截止时间完成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注1:具体交货事宜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统一部署,中标人应该货物抵达项目现场前72小时通知招标人。

注2:如遇设备抵达项目现场后临时不具备安装条件,中标人承担成品项目现场保护之费用及责任。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相应的设计、生产、安装等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其独家授权的代理商;

注:若以代理商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原件,不接受代理商与制造商或获同一制造商授权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制造商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信誉;

(4)近3年至少有同类产品设计、制造、供应及成功运行的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供货业绩及成功运行证明资料、管理体系认证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需法人签名的要加盖法人章),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0房间)(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11包)、1万元(12包)。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不少于2日进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办理款项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所有款项递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0003330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3年4月2日10:00时

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举行的开标会议。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

招 标 人:辽宁兴启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张力敏


联系电话:***-********


2013年3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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