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庄河海上风电Ⅳ1场址350MW项目工程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大连庄河海上风电Ⅳ1场址350MW项目工程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大连庄河海上风电Ⅳ1场址350MW项目工程监理

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2-306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连庄河海上风电Ⅳ1场址350MW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辽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由于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庄河市海域。

2.2 规模:350MW。

2.3 建设工期:计划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365日历天。

2.4 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5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华能集团标准。

2.6 项目情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大连庄河市近海海域。大连市位于辽东半岛南端,地处黄渤海之滨,背依中国东北腹地,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有着较发达、完善的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对外交通运输体系。

项目场址范围经纬度坐标为:①N39°21.2′,E123°17.4′;②N39°22.5′,E123°17.4′;③N39°22.5′,E123°21.6′;④N39°24.4′,E123°24.0′;⑤N39°28.6′,E123°24.0′;⑥N39°28.6′,E123°24.9′;⑦N39°26.5′,E123°24.9′; ⑧N39°26.5′,E123°29.9′;⑨N39°25.6′,E123°29.9′;⑩N39°21.2′,E123°20.3′。场地区域构造稳定好,场区上部分布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属对建筑抗震不利地段,工程场区位于近海海域,风机基础易受到海浪冲刷。工程场区邻近陆域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根据国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场地类别为Ⅲ类。

IV1场址位于V场址东南侧,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35.2km,水深约27m~33m,规划面积约 55.8km2,装机规模为 350MW。计划安装 26台东气DEW186- 7.5MW机组和25台HZ171-6.2MW机组。

2.7招标范围:监理服务范围为本工程初步设计至通过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风机基础制作及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海上升压站建造及施工,陆上集控中心建设,海底电缆海上敷设施工、穿堤、转陆缆施工,临时接入系统施工、安全监测施工、航标施工、船舶航行管理(包括设备厂家运输船只及调试、施工用船等施工期相关用船),设备消缺、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及合同机组通过240小时移交试生产后、竣工验收、创优等所有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临时土建施工和安装及缺陷责任期监理。负责对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招标、方案审查、设计联络会等工作,并应全面做好本项目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监理人原则上应对本工程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配合委托人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如有)。配合招标人参与项目相关标段的评标工作。

本标段设定最高投标限价9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3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200MW 及以上已整体投运的海上风电场工程监理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牵头方满足此业绩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及工程整体投运证明材料)。

3.2.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负责过类似工程(海上风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影印件、单位任命文件、合同扫描件等)。

3.2.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甲级或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2月7日9:00起至2021年2月19日17:00止。

获取方式:4.1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4.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4.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4.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一次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电子邮箱,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未回函确认,视为放弃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13时3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辽宁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上深沟村 861-11 沈阳国际软件园 E11楼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hndddcrk@163.com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400-010-1086转8326

邮 箱:hnzbcdkm@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上风电 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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