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工程1#楼、7#楼、16#楼会所太阳能设备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工程1#楼、7#楼、16#楼会所太阳能设备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工程1#楼、7#楼、16#楼会所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1、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工程已经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盐开经发[2010] 12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工程1#楼、7#楼、16#楼会所太阳能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盐渎路以北、长江路以南、泰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

(2)采购规模:1#楼、7#楼、16#楼会所太阳能集中热水工程。太阳能集热面积和水箱容量如下:1#号楼,集热面积740㎡,用水量20吨;7#号楼,集热面积1340㎡,用水量20吨;16#号楼会所,集热面积60㎡,用水量10吨。具体规格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3)供货期: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和调试,直至所供设备调试至正常运营使用为止。

4、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内容为:完成新嘉源人才公寓一期工程1#楼、7#楼、16#楼会所太阳能系统的设备的采购、供货(全套设备及其所必须备品、备件)、运输、安装(含管道连接、保温、配管配线、设备基础等)、调试验收、维修和售前售后等服务工作。

5、投标申请人报名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其注册资本达人民币1000万元(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注册资本金为准)并具有太阳能供热系统设备制造供应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且投标人产品已列为省级及以上推广项目目录。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认证证书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为江苏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并享受江苏省建筑节能专项基金,投标人所用产品必须满足江苏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验收的要求,中标后15日内将所用产品资料报送江苏省建设厅备案。

(4)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华扬、四季沐歌,太阳雨、皇明、亿家能(对上述推荐品牌,如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为其他品牌产品,此产品质量档次及性能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推荐品牌,且为注册资本金达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生产厂家的产品,并须提供行业的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原件)。

(5)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主要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响应程度、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供货期、维保及售后服务、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7、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供应商应于2013年3月 12 日16:30时至2013年3月 17 日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802室)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戴川,联系号码:****-********)除本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否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③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④列入省级以上推广项目目录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⑤拟投标主要设备的彩色印刷产品样本(此条不作资格审查要件);⑥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8、投标申请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9、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供货完毕,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施工结束并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10、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会荣 联系人:成永红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开发区招商大厦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时 间:2013年3月11日 网址:http://www.jsrhzh.com

附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二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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